截至2026年6月30日收盘,冠中生态(300948)报收于26.63元,上涨15.38%,换手率8.31%,成交量12.89万手,成交额3.32亿元。
6月30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234.79万元,占总成交额0.0%;游资资金净流出861.67万元,占总成交额0.0%;散户资金净流入2096.46万元,占总成交额0.0%。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刘博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提名人确认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工作经历、兼职及诚信记录等情况,不存在不得任职的情形。被提名人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证书。
刘博作为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其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其已通过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属于持有公司股份1%以上或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未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也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本人承诺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需的经验和能力,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并承诺将勤勉履职,保持独立性。
潘文涛作为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其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其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资格证书。声明人保证所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并承诺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独立履职。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潘文涛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提名人声明其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工作经历等情况,确认其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且未在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或存在重大业务往来。被提名人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拟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实际情况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章程,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会议逐项审议通过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议案,提名靳春平、张嘉熹、蒋权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潘文涛、刘博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任职资格需经深交所备案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会议还审议通过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7月17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时间为当日14:30,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7月10日。会议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等事项。其中,补选靳春平、张嘉熹、蒋权为非独立董事,补选潘文涛、刘博为独立董事。提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2和提案3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由140,030,118股增加至164,357,897股,注册资本相应由140,030,118元变更为164,357,897元。2025年2月1日至2026年6月18日期间,共计2,539,943张“冠中转债”转为24,327,779股股票。公司据此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涉及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及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调整为总经理等内容。该事项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及章程备案。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补选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经审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靳春平、张嘉熹、蒋权均符合董事任职条件,未受过监管部门处罚,不存在违法违规或失信记录,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潘文涛、刘博具备相关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未有不良记录,已承诺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提名委员会同意将上述候选人提交董事会审议。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因控制权变更及董事会改组,收到非独立董事许剑平、张方杰、潘伟,职工代表董事王乃强,独立董事鞠波、吴大刚的辞职报告。上述人员辞职后,部分仍担任公司其他管理职务,鞠波、吴大刚不再担任任何职务。公司董事会提名靳春平、张嘉熹、蒋权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潘文涛、刘博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需深交所备案无异议后提交审议。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6年6月修订,明确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435.7897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总经理。公司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职权)、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章程规定了股东权利与义务、股东大会职权及议事规则、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与职责、利润分配政策、股份回购与转让、对外担保与关联交易审议权限等内容。公司利润分配优先采用现金方式,原则上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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