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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投绿能:截至2026年一季度公司无出口收入

证券之星消息,电投绿能(000875)06月30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提问:公司的绿氢和其他绿色氢氨甲醇仍未实现境外销售吗?2026年8月1日起施行《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实施办法》对公司的影响大不大?有哪些直接影响?

电投绿能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截至2026年一季度公司无出口收入。境外销售方面,公司已与韩国企业签署绿氨采购谅解备忘录,并与部分国际企业签署合作协议,加速拓展国外销售渠道。《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实施办法》将可再生能源制氢氨醇综合利用划入非电可再生能源消费核算范畴,从法规层面确立绿色氢氨醇油的指标抵扣价值,为公司推进绿色氢基产业布局、拓展绿氢及绿色燃料下游市场,打开长期发展空间,对公司是重大利好。感谢您的关注!

本文数据来源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责任编辑:刘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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