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6月26日收盘,永大股份(920126)报收于12.82元,下跌5.87%,换手率15.9%,成交量7.1万手,成交额9381.47万元。
6月26日主力资金净流出998.95万元,占总成交额0.0%;游资资金净流出291.58万元,占总成交额0.0%;散户资金净流出68.28万元,占总成交额0.0%。
江苏永大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议案: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计划金额,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使用不超过1.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向全资子公司永大如东提供不超过12,500万元无息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所有议案均获全票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6月3日完成发行普通股46,520,000股,募集资金净额为325,559,665.21元;截至2026年6月25日,已投入募投项目202,889,979.83元,投入进度为62.32%。因募投项目建设周期原因,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该事项已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于2026年6月25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因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25,559,665.21元,低于原计划投入募投项目的457,810,200.00元,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全部募集资金净额用于重型化工装备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补足。该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项目正常实施,符合监管规定。
公司于2026年6月25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截至2026年6月1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20,289.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该部分资金;同时,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4.21万元(不含税),亦拟用募集资金置换。募集资金净额为325,559,665.21元,存放于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该事项已获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无异议。
公司于2026年6月25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325,559,665.21元,存放于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因支付人员薪酬、税费、境外采购及集中采购等实际需求,无法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故采用先以自有资金支付、六个月内等额置换的方式。该事项已获保荐机构无异议核查意见,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于2026年6月25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永大化工机械(如东)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2,500万元的无息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重型化工装备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借款资金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分次拨付,专款专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接受监管。该事项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有利于推进募投项目实施。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325,559,665.21元,用于重型化工装备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20,289.00万元,已支付发行费用4.21万元(不含增值税)。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上述自筹资金投入金额。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对该置换事项无异议。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在支付后六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认为该操作符合相关法规要求,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于2026年6月3日完成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325,559,665.21元,截至2026年6月25日已投入募投项目202,889,979.83元,投入进度62.32%。因募投项目建设周期原因,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该事项已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无异议。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325,559,665.21元,低于原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457,810,200.00元。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公司决定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将重型化工装备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投入金额相应调减,不足部分由自有或自筹资金补足。该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认为符合相关法规要求,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
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永大化工机械(如东)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2,500万元的无息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重型化工装备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该借款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分次或一次性发放,专款专用,无具体偿还期限。募集资金已存放于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对该事项无异议。
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截至2026年6月15日,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20,289.00万元,用于重型化工装备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4.21万元。本次拟置换总金额为20,293.21万元。该事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鉴证报告,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保荐人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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