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6月25日收盘,ST惠伦(300460)报收于9.33元,下跌2.0%,换手率2.18%,成交量6.11万手,成交额5751.89万元。
6月25日主力资金净流出787.86万元,占总成交额0.0%;游资资金净流入1028.26万元,占总成交额0.0%;散户资金净流出240.39万元,占总成交额0.0%。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补选汤志鹰为独立董事、修改《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选举邢越为董事长、在上海市设立全资子公司等议案,所有议案均获6票同意、1票反对,反对人为董事赵剑华。会议决定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赵剑华对会议召集程序及议案提出异议,公司对此作出说明。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7月10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于当日下午15: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9:15至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7月6日。会议审议《关于补选汤志鹰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其中章程修改事项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本次修订主要涉及《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条和第一百四十二条,调整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比例要求及审计委员会成员构成与召集人资格。修订后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低于1/3,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且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应修改。修订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改选公司董事长的议案,选举邢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邢越先生现任公司总经理、董事,具备相应任职资格,未受过相关处罚,与控股股东及其他主要人员无关联关系。根据公司章程,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赵剑华变更为邢越,将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在上海市设立全资子公司,公司名称暂定为惠伦晶体(上海)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闵行区新龙路宝龙城,经营范围包括电子元器件销售、物联网技术研发、技术服务与投资咨询等。本次投资旨在完善营销体系、扩大业务规模,提升公司竞争力。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涉及关联交易。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程益群、李锋因个人原因辞职,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由于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不符合相关规定,二人在新任独立董事补选前继续履职。公司董事会提名汤志鹰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规定,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已承诺后续参加培训获取。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表决。
汤志鹰作为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其已通过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无利害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在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关联企业任职,也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承诺具备五年以上履职所需工作经验,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三家上市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并承诺若不符合任职资格将主动辞职。
新疆惠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名汤志鹰为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与独立性要求。提名人确认其具备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需的工作经验,且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被提名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在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单位任职,也未为公司提供中介服务,与公司无重大业务往来。提名人承诺声明真实、准确、完整,并将督促被提名人持续符合任职条件。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二〇二六年六月更新,明确了公司基本信息、股东权利与义务、股东会及董事会职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与职责、利润分配政策、财务审计、通知与公告方式、合并分立减资增资及解散清算程序等内容。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为28,080.4251万元,股份总数为280,804,251股,均为普通股。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设董事长一名。公司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章程还规定了股份回购、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项的决策程序。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董事会作为公司经营管理决策机构的职责,规范了董事的选举、任职资格、权利义务及辞职程序。规定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1/3,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对公司的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等事项进行决策。董事会议案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涉及关联交易等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汤志鹰,因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以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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