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6月24日收盘,前进科技(920679)报收于15.35元,下跌4.42%,换手率0.97%,成交量3619.0手,成交额559.88万元。
6月24日主力资金净流入34.2万元,占总成交额0.0%;游资资金净流出124.2万元,占总成交额0.0%;散户资金净流出121.07万元,占总成交额0.0%。
浙江前进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拟提供资产抵押质押、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等议案。其中,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所有议案均获全票通过,会议召开程序合法合规。
浙江前进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7月10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7月6日。审议《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和《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其中后者为特别决议议案。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7月9日15:00至7月10日15:00。登记时间2026年7月10日9:00–13:00。会议地点位于公司二楼会议室。
浙江前进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及满足市场监管部门对经营范围规范化表述的要求,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第十四条。变更后的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和技术开发、设备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与销售、铸造、机械设备研发与销售、进出口代理等,以及许可项目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等。本次变更不涉及公司主营业务重大调整,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浙江前进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赵李超因个人原因辞任,自2026年6月23日起不再担任该职务。赵李超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总股本0%,离任后继续担任公司其他职务,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承诺内容详见公司《招股说明书》。公司确认其离任未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合规性,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对其任职期间的贡献表示感谢。
浙江前进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等衍生品交易,交易币种为英镑、欧元、美元等与公司经营相关的结算货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或等值外币,授权期限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业务旨在规避外汇市场波动风险,增强财务稳定性,不涉及募集资金,不存在投机目的。公司已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并采取多项风控措施。
浙江前进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因存在外币结算需求,为规避外汇市场波动风险,拟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对手限定为具有合法资质的金融机构,交易币种包括英镑、欧元、美元等,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或等值外币,期限为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保荐机构对该事项无异议。
浙江前进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胡素萍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胡素萍女士现任公司质量总监兼业务主管,持有公司股份93,000股,占公司股本的0.1665%,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本次任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浙江前进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拟提供资产抵押、质押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运营及发展规划需要,公司2026年度预计向金融机构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4,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在该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将以不动产、动产抵押,知识产权、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货币资金质押等方式提供担保,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办理相关手续,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浙江前进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防范汇率、利率风险,明确业务范围、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流程、风险控制及信息披露等内容,适用于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制度规定不得进行投机性交易,需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按要求进行信息披露。
国投证券作为保荐机构,对浙江前进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出具核查意见。前进科技因存在外币结算需求,拟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等外汇衍生品交易,交易额度为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或等值外币,期限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明确风险控制措施。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汇率波动风险,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符合相关法规要求,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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