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6月24日收盘,凯众股份(603037)报收于10.81元,下跌3.65%,换手率1.63%,成交量4.33万手,成交额4699.61万元。
6月24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54.7万元,占总成交额0.0%;游资资金净流出107.58万元,占总成交额0.0%;散户资金净流入362.28万元,占总成交额0.0%。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就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安徽拓盛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45%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2025年5月24日至2026年4月28日及2026年4月29日至6月8日)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范围涵盖上市公司、交易对方、标的公司、中介机构等相关人员及其直系亲属。部分自然人及机构存在股票买卖行为,均已出具说明承诺相关交易系基于市场判断,与内幕信息无关。独立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认为上述行为不构成内幕交易,对本次交易无实质性障碍。
国泰海通证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对凯众股份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2025年5月24日至2026年6月8日)买卖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范围包括上市公司及其董监高、实际控制人、交易对方、标的公司、中介机构等。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查询结果及相关方出具的自查报告、说明与承诺,国泰海通及部分自然人在自查期间存在买卖凯众股份股票的行为,但均已声明系基于市场独立判断,与内幕信息无关。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述买卖行为不构成内幕交易,对本次交易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对凯众股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主体在自查期间(首次自查期2025年5月24日至2026年4月28日;补充自查期2026年4月29日至6月8日)买卖股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范围涵盖上市公司及其董监高、实际控制人、交易对方、标的公司、中介机构等相关人员及其直系亲属。相关主体在自查期间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均已出具说明及承诺,认为交易行为系基于市场判断,与内幕信息无关。律师认为,在所提供资料真实准确的前提下,上述买卖行为不构成内幕交易,对本次交易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凯众转债发行规模为30,844.70万元,期限六年,初始转股价格12.70元/股;2025年因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注销,转股价格调整为12.72元/股。公司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82,352.41万元,同比增长10.03%,净利润7,234.82万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正常,用于南通生产基地扩产及补充流动资金。报告期内未发生债券本息偿付,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信用评级维持AA-,评级展望稳定。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24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议案。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举行,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9.8482%。所有议案均获通过,包括本次交易方案、审计评估报告、关联交易认定、重组合规性及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等20项议案。表决结果符合特别决议要求,律师见证会议合法有效。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24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举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54人,代表股份106,210,5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9.8482%。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等20项议案,各项议案获得多数同意,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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