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6月23日收盘,北方股份(600262)报收于21.69元,下跌0.14%,换手率1.55%,成交量2.63万手,成交额5744.37万元。
6月23日主力资金净流入35.8万元,占总成交额0.0%;游资资金净流出43.09万元,占总成交额0.0%;散户资金净流入7.29万元。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23日召开九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张继德变更为吴娜,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相应调整;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16项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部分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设立成都研发中心(分公司)的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全票通过。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23日召开九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设立成都研发中心(分公司)的议案。该分公司名称为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研发中心(分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成都市高新区,经营范围包括机械设备研发、销售、技术服务、智能车载设备制造与销售、大数据服务、软件开发等;分公司为非法人组织,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本次设立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助于搭建高端研发人才梯队,降低研发与人才成本,赋能科创项目运营;公司已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登记手续,不会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为进一步规范控股股东行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规范;控股股东应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诚信义务,不得通过关联交易、资金占用、利润分配等方式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公司不得以拆借资金、委托贷款、代偿债务等方式将资金提供给控股股东使用;控股股东不得干预公司决策和经营,需做到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独立;控股股东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旨在提高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该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公司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制度明确了年报信息披露中出现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情形,包括违反法律法规、公司制度或工作流程等行为,并规定了从重、从轻或免于处理的情形;责任追究形式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调离岗位、赔偿损失、解除劳动合同等,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为提高科技创新工作质量,规范重要科技创新事项的议事程序,设立董事会科技创新委员会,并制定《董事会科技创新委员会工作规则》;该规则明确了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职责权限、决策程序、议事细则等内容;科技创新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由董事长或部分董事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设主任委员一名,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公司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重大科研项目申报、研发投入强度等事项,并提出建议;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不少于十年;规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为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制定管理办法,明确禁止通过垫付费用、拆借资金、委托贷款等方式提供资金;强调关联交易需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严禁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董事长为防占用资金第一责任人,财务部门定期检查,独立董事每半年查阅资金往来情况;若发生违规占用,须制定清欠方案并报告监管机构,董事会应采取诉讼、冻结股权等措施保护公司权益。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在对外报送信息过程中的行为,明确信息报送审批流程、保密义务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要求;制度规定,报送涉及未公开信息的材料须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及董事会秘书审核,并书面提醒接收方履行保密义务,接收方人员需签署回执并登记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如因泄密导致信息泄露,公司需在两个工作日内向监管机构报告并公告;制度还明确了违规使用信息的责任追究机制。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责权限、履职方式及保障措施;独立董事须保持独立性,不得在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或存在重大利益关系;独立董事人数不得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其中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履行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责,对关联交易、财务报告、高管任免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并可行使特别职权;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条件。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整体价值;制度明确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公司通过官网、上证e互动平台、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多种渠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并定期披露公司网址和咨询电话;制度还规定了投资者说明会、接受调研、上证e互动平台信息发布等活动的具体要求,强调不得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公司股份的行为;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明确了股份管理的基本原则、禁止交易情形、转让限制、信息披露要求等内容;规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六个月内买入构成短线交易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相关人员在定期报告公告前等敏感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股份变动需在两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筹备、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变动管理等职责;细则规定了董事会秘书的任职条件、选任程序、履职要求及解聘情形,并要求公司为董事会秘书履职提供必要支持;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由董事长代行其职。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明确由董事会办公室牵头组织对公司及控股股东的网站、内部刊物等进行敏感信息排查,防止泄露;制度规定了关联交易、常规交易、重大生产经营事件、高管履职事项、突发事件及重大风险事项的排查范围,并明确了各类事项的报告标准;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时须及时书面报告;各部门在对外发布信息前需抄报董事会办公室,确保符合信息披露要求。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该规则明确提名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提名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研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遴选和审核候选人并提出建议,以及履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责;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并形成会议记录存档;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书面提交董事会。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明确其为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负责审议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经营目标、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等事项,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包括至少一名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委员会履行职责需经董事会批准,具有向董事会提案的权利;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需配合其工作,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并形成记录保存。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发挥独立董事在信息披露中的监督作用,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该制度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明确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的责任与义务,包括听取管理层汇报、参与审计沟通、审查董事会程序、关注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形、督促信息保密等,并要求独立董事编制和披露年度述职报告,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明确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的职责;规程要求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审计时间安排,督促其按时提交审计报告,并在年审前后审阅财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审计委员会需对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进行表决,提交董事会审核,并提交会计师事务所本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及下年度续聘或改聘决议;如需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应评估执业质量,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并允许被改聘机构陈述意见;规程还要求保密义务及履职情况披露。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明确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为报告义务人,要求在发生或即将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时,第一时间向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报告;制度详细规定了重大信息的范围,包括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诉讼仲裁、重大风险、重大变更、社会责任履行等相关事项的报告标准和程序,并明确了信息报告的流程、保密义务及未履行义务的责任。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薪酬政策及股权激励计划,开展绩效考评并监督薪酬制度执行;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相关薪酬方案需报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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