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6月23日收盘,兆丰股份(300695)报收于56.61元,上涨4.47%,换手率1.96%,成交量2.0万手,成交额1.13亿元。
6月23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23.83万元,占总成交额0.0%;游资资金净流入709.96万元,占总成交额0.0%;散户资金净流出486.13万元,占总成交额0.0%。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以及本次发行方案、预案、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等相关议案。本次拟发行可转债总额不超过14亿元,用于具身智能机器人和汽车智驾高端精密部件产业化项目等。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决定择期召开股东会,待相关工作完成后,董事会将另行发布召开股东会的通知。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因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保荐协议,聘请其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并由保荐代表人孙昭伟、李姝负责保荐及持续督导工作。原保荐机构东吴证券的持续督导职责由广发证券承接。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2,512.73万元,截至2026年4月30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6,253.06万元,尚未使用金额为8,462.14万元。公司终止“年产48万套商用车免维护轮毂轴承单元及远程运维平台(一期)项目”,将资金投向“年产30万套新能源车载电控建设项目”和“具身智能机器人和汽车智驾高端精密部件产业化项目”。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审批程序合规。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2,512.73万元,截至2026年4月30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6,253.06万元,尚未使用余额8,462.14万元。公司终止“年产48万套商用车免维护轮毂轴承单元及远程运维平台(一期)项目”,后续将“年产30万套新能源车载电控建设项目”变更为自有资金投入,剩余资金全部用于“具身智能机器人和汽车智驾高端精密部件产业化项目”。所有项目均处于建设中,未实现效益。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明确利润分配方式包括现金、股票或二者结合,优先采用现金分红。实施现金分红需满足可分配利润为正值、审计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条件。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10%。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拟定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定期报告中将披露分红政策执行情况。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自查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2024年6月16日收到深交所监管函,均因未按招股说明书承诺在2020年、2022年及2023年实施现金分红。公司已加强法规学习,2024年实施半年度和年度现金分红合计6,402.39万元。除上述事项外,最近五年无其他处罚或监管措施。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发行可转债预案。公告披露了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提示可转债发行可能导致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并提出通过技术创新、市场开拓、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完善公司治理和利润分配政策等措施予以填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填补回报措施切实履行作出相应承诺。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40,000.00万元,用于具身智能机器人和汽车智驾高端精密部件产业化项目及精密传动模组建设项目。项目实施主体分别为全资子公司兆丰(杭州)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和兆丰股份,投资总额合计182,254.13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140,000.00万元。项目已取得备案或正在办理相关手续,建设期均为2年,具备较好的经济效益。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范可转债持有人会议的组织与行为,明确会议权限、召集程序、议案提交、表决方式及决议效力等内容。会议决议须经出席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同意方为有效,对全体持有人具有约束力。规则自本次可转债发行之日起生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本次发行预案已披露于巨潮资讯网。本次发行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预案披露不代表审批机关对本次发行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注册。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4亿元,用于具身智能机器人和汽车智驾高端精密部件产业化项目及精密传动模组建设项目。本次发行可转债期限为六年,每张面值100元,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及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且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公司符合《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规定的发行条件。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4亿元,用于具身智能机器人和汽车智驾高端精密部件产业化项目及精密传动模组建设项目。本次发行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深交所审核及证监会注册。预案明确了发行规模、期限、转股价格确定与调整机制、赎回与回售条款等主要内容,并披露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