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6月23日收盘,海新能科(300072)报收于3.5元,下跌1.41%,换手率1.37%,成交量31.96万手,成交额1.13亿元。
6月23日主力资金净流出978.26万元,占总成交额0.0%;游资资金净流出226.13万元,占总成交额0.0%;散户资金净流入1204.4万元,占总成交额0.0%。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23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在北京市海淀区举行,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及《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敞口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修订公司章程议案获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其余两项获过半数同意。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23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370人,代表股份899,613,2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38.2860%。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及《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敞口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各项议案均达通过标准,无否决议案。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管理遵循公平、责权利统一、长远发展、激励约束并重原则。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不参与绩效考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与公司业绩和个人考核挂钩。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拟定,董事薪酬提交股东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提交董事会审议。绩效薪酬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考核后发放;若财务报告重述或存在违规行为,将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章程经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明确公司注册资本为2,349,720,302元,注册地址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章程规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权与议事规则,明确利润分配、对外担保、关联交易、股份回购等事项决策程序。公司设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利润分配政策强调现金分红优先,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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