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6月23日收盘,瑞松科技(688090)报收于126.33元,下跌3.85%,换手率4.46%,成交量5.45万手,成交额6.9亿元。
6月23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252.65万元,占总成交额0.0%;游资资金净流出647.71万元,占总成交额0.0%;散户资金净流出604.94万元,占总成交额0.0%。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布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共计28人。其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4人,获授23.30万股,占首次授予总数的30.70%;其他激励对象24人,获授52.60万股,占69.30%。首次授予部分合计75.90万股,占授予时总股本的0.62%。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人。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确定2026年6月23日为首次授予日,以54.63元/股的价格向28名激励对象授予75.90万股限制性股票。表决结果为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名董事回避。该议案已获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23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多项议案,包括发行方案、预案、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等,同时审议通过《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考核管理办法,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所有议案均获通过,无被否决议案。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6月23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相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已履行必要批准程序。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共28人,包括董事、高管及核心技术骨干,授予限制性股票75.90万股,授予价格为每股54.63元,授予日为2026年6月23日。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授予条件已成就,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2025年12月5日至2026年6月5日)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自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询,所有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公司筹划激励计划过程中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未发现内幕信息泄露或内幕交易情形,所有核查对象行为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23日向28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75.9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62%,授予价格为54.63元/股。首次授予日为2026年6月23日,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或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激励对象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他人员。归属安排分为两类,第一类分三年归属,比例分别为30%、30%、40%;第二类分两年归属,每年各50%。公司董事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授予条件已满足,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确认激励对象均未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不包括独立董事及主要股东亲属,名单与股东大会批准的草案相符,具备任职资格和激励条件。委员会同意以2026年6月23日为首次授予日,以54.63元/股的价格向28名激励对象授予75.90万股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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