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6月18日收盘,中曼石油(603619)报收于22.42元,下跌0.8%,换手率3.01%,成交量13.9万手,成交额3.12亿元。
6月18日主力资金净流出407.18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1874.09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2281.27万元。
6月18日中曼石油发生1笔大宗交易,机构净买入1076万元。
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1月1日至6月16日开展以原油为标的的境内外原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已确认投资收益7349.72万元,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归母净利润的14.42%;相关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于2026年6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展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各项议案均获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开展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为原油、天然气及相关能源产品;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为2.5亿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8亿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交易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不以投机为目的,并已制定相应风险控制措施;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继续开展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以规避油气勘探开发及国际贸易中主要产品和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保证金和权利金任一时点不超过2.5亿元,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8亿元;使用自有资金,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实施;已制定管理制度,明确套期保值比例设定、头寸动态调整及止损机制等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制定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明确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会议组织、投资者关系管理、股票变动管理等事务;需忠实勤勉履职、保守公司秘密、不得从事内幕交易;公司设立证券事务部予以协助,并规定其列席相关会议、获取必要信息的权利及履职监督与评价机制。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明确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定义及披露要求;应披露定期报告(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临时报告及招股说明书等文件;定期报告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重大事件发生时应及时披露临时报告;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信息披露工作,董事长承担首要责任;公司设立证券事务部管理信息披露事务,并建立信息保密机制。
公司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明确审计委员会职责包括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审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内部控制,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成员由不在公司担任高管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财务报告披露、会计师事务所聘任、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须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应在披露年度报告时同步披露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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