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6月18日收盘,荣丰控股(000668)报收于22.26元,较上周的20.62元上涨7.95%。本周,荣丰控股6月18日盘中最高价报23.36元,股价触及近一年最高点。6月15日盘中最低价报19.6元。荣丰控股当前最新总市值32.69亿元,在房地产开发板块市值排名69/88,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4197/5206。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一人,下设审计、战略决策、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独立董事主导审议。
公司同步更新《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定,明确信息披露基本原则、内容标准、定期与临时报告披露要求、信息传递审核流程、部门职责、保密措施、财务内控机制、子公司管理、档案管理及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机制。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发布《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拟向18名激励对象授予合计4,405,254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3.00%,股票来源为定向发行A股,授予价格为10.76元/股。激励对象为全资子公司荣控伟华的管理层及核心员工,不包括公司董事、高管及持股5%以上股东。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分两个解除限售期,每次解除限售比例为50%。
该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2026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亿元且净利润不低于90万元;2027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亿元且净利润不低于103.5万元。考核结果作为解除限售依据,未达标则相应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上海市锦天城(武汉)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的主体资格,激励对象符合条件,计划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程序,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认为,激励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激励对象具备任职资格,不包括独立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人,公司未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发布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确认最近一年财务报告及内控报告未被出具否定意见,上市后36个月内无未按承诺分红情形,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激励对象不含持股5%以上股东、实控人及其亲属、独立董事,近12个月内无被监管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或重大违规情况。计划累计涉及标的股票不超过总股本10%,单个激励对象获授不超过1%,计划有效期未超10年,草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已履行必要信披义务。
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相关事宜、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上述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及《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获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通知将于2026年7月3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时间14:30,网络投票时间为9:15至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29日。会议将审议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考核管理办法、提请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事项、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需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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