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6月17日收盘,尤洛卡(300099)报收于8.18元,上涨3.41%,换手率15.16%,成交量88.16万手,成交额7.49亿元。
6月17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2亿元,占总成交额0.0%;游资资金净流入3245.69万元,占总成交额0.0%;散户资金净流入8721.84万元,占总成交额0.0%。
截至2026年6月1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2.71万户,较5月29日减少19.0户,减幅为0.07%。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2.72万股增加至2.72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21.16万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以及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预案、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等;审议通过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等事项,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会议决定暂不召开股东大会。
董事会审议通过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相关议案;根据规定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鉴于公司总体工作安排,决定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召开并另行通知。
公司符合发行条件,发行方案合法合规,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发展需求;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真实合规,未发现损害股东利益情形;已制定填补即期回报摊薄措施,相关主体作出承诺;同意将本次发行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相关方案、预案、论证分析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等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通过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发行事宜等议案。
前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8,612.01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实际使用35,173.78万元,尚未使用3,438.23万元,占总额8.90%;存放于中国民生银行、中信证券、国都证券等专户;“矿用智能单轨运输系统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26年9月30日;已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4,085.57万元,累计置换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资金13,316.32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余额为4,550万元;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定期报告披露内容一致。
前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8,612.01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实际使用35,173.78万元,尚未使用3,438.23万元;存放于中国民生银行、中信证券、国都证券等专户,部分用于现金管理;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矿用智能单轨运输系统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26年9月30日;不存在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收益20%以上的情况。
利润分配可采用现金、股票或两者结合方式,优先采用现金分红;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下,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至少分红一次,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董事会提出分红预案,经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表决;如需调整分红政策,须经特别决议通过并充分说明理由。
公司最近五年未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不涉及整改落实事项;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已通过董事会审议。
本次发行不存在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公告基于不同利润增长 scenario 测算了发行后每股收益等指标的摊薄情况,提示募集资金到位后因效益释放需时可能导致即期回报短期下降;公司提出加强募集资金监管、加快项目进度、完善治理结构、执行分红政策等措施;公司董事、高管及实际控制人出具相关承诺。
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火箭发动机核心零部件精密制造及产业化项目(一期);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数字科技,实施地点位于山东泰安;建设周期预计24个月,达产后形成推力室和涡轮泵核心零部件各120台(套)产能;项目已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土地购置及环评手续正在办理中;已与深蓝航天签署战略合作协议,锁定初期产能消化路径;本次发行将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与抗风险能力。
《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已披露于巨潮资讯网;本次预案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用于火箭发动机核心零部件精密制造及产业化项目(一期);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30%,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公司具备技术、人员和市场储备,已与深蓝航天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本次发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有助于公司拓展新业务赛道,提升抗风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0.00万元,用于火箭发动机核心零部件精密制造及产业化项目(一期);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221,179,576股;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限售期为六个月;募集资金到位前可先行以自筹资金投入,待到位后予以置换;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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