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6月16日收盘,和展能源(000809)报收于3.92元,下跌2.49%,换手率4.11%,成交量33.87万手,成交额1.32亿元。
6月16日主力资金净流入61.15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1113.26万元,占总成交额0.0%;散户资金净流出1174.41万元,占总成交额0.0%。
东莞证券作为财务顾问,对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出具核查意见。本次权益变动系原一致行动协议到期,王海波、冉然通过签署新的一致行动协议,共同控制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展中达,从而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变动未涉及股权转让及资金交易,和展中达持股数量及比例不变。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具备收购主体资格。财务顾问认为本次权益变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16日收到控股股东北京和展中达科技有限公司告知函,王海波、冉然签署《关于共同控制北京和展中达科技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协议》,同时天津纳晟、上海进德、宁波绿信、星诺嘉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王海波、冉然通过一致行动关系控制和展中达66%表决权股份,成为和展中达实际控制人,进而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和展中达持有上市公司25%股份,仍为控股股东。本次变更无需事前审批,未违反持股承诺。
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16日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王海波与冉然签署一致行动协议,通过其控制的企业天津纳晟、上海进德、宁波绿信及星诺嘉合计控制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展中达66%股权,从而共同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本次权益变动后,王海波、冉然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权益股份占公司总股本25%。变动不涉及股份转让及资金支付,未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16日发布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杨宇、刘名因《一致行动人协议》到期终止,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导致对公司股份的持股比例不再合并计算。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持股数量变动。协议终止前,二人通过北京风光无限风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绿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合计间接持有公司10.63%股份。权益变动后,各自持股比例保持不变,仍分别为3.75%。杨宇、刘名在本次权益变动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变动后不再合并计算持股。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增持或减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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