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6月16日收盘,中超控股(002471)报收于7.12元,下跌0.28%,换手率4.84%,成交量65.01万手,成交额4.66亿元。
6月16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680.14万元,占总成交额0.0%;游资资金净流出1552.63万元,占总成交额0.0%;散户资金净流入3232.76万元,占总成交额0.0%。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9,220万元,用于航空航天发动机及燃气轮机高端零部件制造项目、先进高温合金精密成型智能制造技术研发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施主体为江苏精铸,建设高温合金精密铸件数字化车间及智能工厂,形成年产1,000吨高温合金精密铸件的生产能力。项目已取得备案及环评批复。研发投入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但将提升公司技术创新能力。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就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分析了发行后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并提出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公告基于不同盈利假设,测算本次发行对公司2026年度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公司承诺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加快募投项目建设、完善现金分红政策,并由董事、高管及控股股东对填补回报措施履行作出承诺。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对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进行了第五次修订,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118,460万元下调至不超过99,220万元,调减19,240万元,主要用于减少财务性投资。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预案,更新了发行背景、募投项目经济效益、风险因素、利润分配政策及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影响的测算等内容,并已披露相关公告。
国元证券作为保荐机构,对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出具发行保荐书。本次发行已履行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9,220万元,用于航空航天发动机及燃气轮机高端零部件制造、先进高温合金精密成型智能制造技术研发及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同意推荐本次发行。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就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问询函。公告涉及公司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应收账款、存货、募投项目、内部控制、行政处罚及整改情况等内容。公司报告期内营收下滑,净利润波动,存在客户与供应商重叠、票据不规范操作、员工行贿致被南方电网暂停投标等事项,并已进行整改。募投项目由子公司江苏精铸实施,用于航空航天发动机及燃气轮机零部件制造和研发,尚未取得环评批复。会计师事务所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
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关于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文件涉及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变动、应收账款周转率、应收票据、存货跌价准备、偿债能力、销售费用、客户与供应商重叠、房产产权、行政处罚及监管措施、转贷行为、招投标限制、内控机制、财务性投资等多项问询的回复。公司存在部分房产未办妥产权证书、受到环保及信息披露相关行政处罚、南方电网及国家电网部分产品投标受限等情况。募投项目已取得环评批复,控股股东股权质押比例较高,但控制权稳定。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9,220万元,用于航空航天发动机及燃气轮机高端零部件制造项目、先进高温合金精密成型智能制造技术研发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已获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由国元证券担任保荐机构出具上市保荐书。发行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募集资金将全部投向主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板块定位。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1日收到深交所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函问题进行了逐项回复,并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内容进行了更新。因披露2025年三季度报告和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同步更新了相关财务数据及问询函回复内容。本次发行事项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结果及时问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9,220万元,用于航空航天发动机及燃气轮机高端零部件制造项目、先进高温合金精密成型智能制造技术研发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380,400,000股,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项目实施主体为江苏精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取得备案及环评批复。本次发行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航空航天发动机及燃气轮机高端零部件制造项目、先进高温合金精密成型智能制造技术研发项目,并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380,4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99,220万元。项目实施主体为江苏精铸,旨在提升高温合金精密铸件批量生产能力,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优化公司产业布局,增强盈利能力。发行定价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9,220万元,用于航空航天发动机及燃气轮机高端零部件制造项目、先进高温合金精密成型智能制造技术研发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380,400,000股,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募集资金到位后将提升公司在高温合金精密铸件领域的生产能力与研发水平。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五次修订稿)的议案》及相关配套文件,包括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四次修订稿)等。所有议案均获全体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