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6月15日收盘,衢州东峰(601515)报收于3.89元,上涨4.01%,换手率0.89%,成交量17.06万手,成交额6590.67万元。
6月15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50.21万元,占总成交额0.0%;游资资金净流出52.38万元,占总成交额0.0%;散户资金净流出97.83万元,占总成交额0.0%。
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15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苏凯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出席会议股东共26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6698%。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A股股东同意票占99.8310%,反对和弃权比例分别为0.1320%和0.0370%;5%以下股东同意票比例为93.3947%。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会议于2026年6月15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多数同意,中小股东亦大部分同意,会议合法有效。
衢州东峰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绩效挂钩;独立董事领取津贴,不参与本制度薪酬结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董事薪酬需经股东会批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批准并披露;公司亏损或亏损扩大时,若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须披露原因;对财务造假等违规行为负有责任的人员,将追回已发绩效薪酬和激励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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