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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阳光股份(000608)6月15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302.09万元,占总成交额0.0%

截至2026年6月15日收盘,阳光股份(000608)报收于6.52元,上涨1.24%,换手率7.84%,成交量58.46万手,成交额3.78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6月15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302.09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2775.67万元。
  • 公司公告汇总:公司于2026年6月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6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调整议案。
  • 公司公告汇总: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当日召开并审议通过补选独立董事、修订《公司章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发放管理办法》及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四项议案。
  • 公司公告汇总:新修订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发放管理办法》自2026年6月15日起生效,明确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独立董事津贴为每年10万元(税前)。
  • 公司公告汇总: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经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批准,注册资本确定为人民币7.499亿元,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6月15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302.09万元,占总成交额0.0%;游资资金净流入526.43万元,占总成交额0.0%;散户资金净流入2775.67万元,占总成交额0.0%。

公司公告汇总

第十届董事会2026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6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调整为陈杰(主任委员)、戎魏魏、刘丹;战略委员会调整为刘丹(主任委员)、熊伟、刘佳燊、谌中谋、戎魏魏;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调整为戎魏魏(主任委员)、刘丹、梁剑飞。以上人员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相同。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就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6年6月15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补选独立董事、修订公司章程、修订董事及高管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等议案。表决结果均为通过,会议程序合法合规。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15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补选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修订《公司章程》、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发放管理办法》以及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四项议案。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丹女士主持,出席股东及授权代表共287人,代表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5.8448%。所有议案均获通过,其中《公司章程》修订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合法,表决结果有效。

关于调整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6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审计委员会成员由陈杰(主任委员)、谢志伟、刘丹调整为陈杰(主任委员)、戎魏魏、刘丹;战略委员会成员由刘丹(主任委员)、熊伟、刘佳燊、谌中谋、谢志伟调整为刘丹(主任委员)、熊伟、刘佳燊、谌中谋、戎魏魏;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由谢志伟(主任委员)、刘丹、梁剑飞调整为戎魏魏(主任委员)、刘丹、梁剑飞。以上人员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发放管理办法(2026年6月)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发放管理办法》,经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批准,自2026年6月15日起生效。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明确绩效评价由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组织,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独立董事及其他非全职董事津贴为每年10万元(税前),按月发放。公司建立薪酬追索机制,对财务造假等行为追回已发薪酬。薪酬调整与公司业绩挂钩,亏损情况下绩效薪酬应相应下降。

公司章程(2026年6月)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6年6月经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批准修订。章程明确了公司基本信息,包括注册名称、地址、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499亿元,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了股东权利与义务、股东会职权及议事规则、董事和董事会的组成与职责、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与职责、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政策、股份回购与转让、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等内容。特别规定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及独立董事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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