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董秘互动 - 正文

再升科技:公司高管减持已按照监管要求提前披露减持计划

证券之星消息,再升科技(603601)06月15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提问:1.公告中“击鼓传花”非法定术语,定性依据为何?确有事证还是主观臆断?使用该非中立用词前是否向上交所沟通口径?2.法定知情人高管周凌娅、杨金明原减持期至8月24日,却于利空公告前一日突然完成减持。请详述信息隔离措施;公告专述下跌风险时却回避此事实,是否构成选择性披露,违反《证券法》第78条?3.公告回避高硅氧材料认证等利好,仅片面罗列风险,是否违反《信披办法》“客观、公允”原则?

再升科技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说明股价异动情况旨在向投资者提示二级市场波动风险。公司高管减持已按照监管要求提前披露减持计划,减持操作在公告约定时间期限内合规执行,减持完成后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持续深耕主业,对未来稳健经营充满信心。感谢您的关注——爱干净空气,用再升科技

本文数据来源于上海证券交易所e互动,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责任编辑:刘浩然

APP下载
广告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再升科技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良好,盈利能力良好,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