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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电股份:公司有权立即行使质押权以质押财产折价优先受偿

证券之星消息,湘电股份(600416)06月12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提问:公司因兴蓝风电破产公告需计提坏账,请进一步明确:1、该笔应收款项已由湘电集团担保中2、公司对27%新能源投资公司股权的质押权,在目前已触发无法正常还款的前提下,具备直接先行行使质押权获取股权的权力3、行使质押权后,还需计提坏账准备或其他财务影响

湘电股份回复:您好,针对兴蓝风电应收款项,公司已与相关方签订股权质押合同。根据合同约定,若债务人未按照约定还款计划清偿债务,公司有权立即行使质押权,以质押财产折价优先受偿;相关坏账准备计提等财务影响,尚需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具体结果请以公司公告为准。公司将持续积极主张债权,通过合法途径维护公司权益,切实避免或减少损失。感谢您的关注。

本文数据来源于上海证券交易所e互动,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责任编辑:刘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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