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6月2日收盘,西大门(605155)报收于14.88元,下跌4.12%,换手率1.95%,成交量3.64万手,成交额5434.15万元。
资金流向
6月2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91.46万元,占总成交额7.2%;游资资金净流入3.36万元,占总成交额0.06%;散户资金净流入388.09万元,占总成交额7.14%。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25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根据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会议还审议通过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以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涉及激励对象因离职或考核未达标需回购注销其不得解除限售的股份。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53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99,8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1%。同时,公司拟回购注销2023年及2025年激励计划中因离职或考核未达标等原因涉及的限制性股票合计778,728股,并对两个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2023年计划回购价格为4.19元/股,2025年计划回购价格为8.07元/股。
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回购价格由4.39元/股调整为4.19元/股。本次调整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回购价格由8.27元/股变为8.07元/股。本次调整在公司股东会授权范围内,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53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99,8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1%。公司层面2023-2025年度累计营业收入达到触发值,满足80%解除限售条件,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已确定,相关解除限售条件均已满足。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法律顾问均发表同意意见。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股份总数由191,298,100股减少至190,519,372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债权人自接到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可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申报时间为2026年6月3日起45天内,申报地点为公司证券部。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部分激励对象绩效考核未达标及1人离职,公司拟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股票763,728股,回购价格为4.19元/股;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股票15,000股,回购价格为8.07元/股。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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