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6月2日收盘,方大特钢(600507)报收于4.64元,下跌4.13%,换手率1.46%,成交量33.84万手,成交额1.59亿元。
6月2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138.13万元,占总成交额7.18%;游资资金净流入2140.07万元,占总成交额13.5%;散户资金净流出1001.94万元,占总成交额6.32%。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近日完成对持有的东海证券1.62%股份(30,000,000股)的资产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12月31日,东海证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1,376,516.64万元,标的资产转让价格为222,550,594.49元(每股约7.42元)。公司与东吴证券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东吴证券将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交易对价的92%(204,746,546.93元,对应发行21,643,398股),以现金方式支付8%(17,804,047.56元)。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尚需东吴证券股东会审议通过及上交所审核、证监会注册。
方大特钢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工作函,披露其参与投资的南昌沪旭与控股股东共同设立钢铁企投,并拟以24.5亿元现金收购云南德胜物流、云南德胜钒钛新材料、四川德胜集团钒钛、四川恒大矿业等标的公司控制权。交易完成后存在同业竞争,南昌沪旭承诺36个月内将标的资产注入方大特钢。公司说明减少同业竞争影响的措施、额外价款支付条款合理性,并确认交易对手方与公司无关联关系。独立董事及年审会计师认为未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就方大特钢对外投资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进行回复,针对南昌沪旭的管理模式、投资决策程序及是否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问题发表意见。南昌沪旭由上海沪旭担任普通合伙人及管理人,设立咨询委员会和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需经相应委员会审议通过。资金存放于托管账户,使用遵循合伙协议及相关监管规定。经核查,未发现方大特钢存在直接或间接向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资金使用的情形,亦未发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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