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凯恩股份(002012)06月01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提问:根据公司公告,浙江凯恩新材料有限公司已经完成转让,公司主业不包括电解电容器纸业务。但是为何不明确说明公司只转让60%股权,仍持有40%的股份,不仅参与表决权,同时参与分红?
凯恩股份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我司已于2023年5月完成转让凯恩新材之控制权。现凯恩新材为我司联营企业,不在我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感谢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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