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5月29日收盘,龙建股份(600853)报收于3.6元,上涨0.28%,换手率0.86%,成交量8.76万手,成交额3173.21万元。
5月29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5.09万元,占总成交额0.79%;游资资金净流出281.81万元,占总成交额8.88%;散户资金净流入256.73万元,占总成交额8.09%。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原委托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对“龙建转债”进行信用评级,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自2026年5月25日起不再委托中诚信开展后续年度跟踪评级服务,拟改由安融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负责“龙建转债”的跟踪信用评级。本次变更已履行公司内部审批程序,无需经债券持有人会议或董事会审议。安融具备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资质,且无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情形。该事项未对发行人日常经营及偿债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安全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关彦忠先生为公司安全总监,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会议应参会董事11人,实际到会10人,王举东委托陈涛代为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宁长远主持。
上海锦天城(哈尔滨)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5月29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工作报告、年度报告、财务决算、利润分配预案等13项议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在哈尔滨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33%。会议由董事长宁长远主持,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年度报告及摘要、财务决算报告、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利润分配预案、董事薪酬分配议案、2026年度投资计划、授信及对外担保预计额度、购买董事及高管责任险、制定薪酬管理办法、注册发行永续中期票据等全部议案。其中对外担保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海锦天城(哈尔滨)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和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分别提供2,000万元和1,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用于其在招商银行办理流贷授信业务。本次担保无反担保,已在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内。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081,808.66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67.01%,实际担保余额621,142.49万元,无逾期担保。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关彦忠先生为公司安全总监的议案。关彦忠先生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高级工程师,大专学历,持有公司股份100,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高管无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规定,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发布公告,因收到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终止信用评级合作的函》,龙建路桥基于自身发展和业务调整需要,决定终止委托中诚信国际对“龙建转债”及公司主体的跟踪信用评级服务。根据相关监管制度及中诚信国际评级制度,经评级委员会审议,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中诚信国际终止对龙建路桥主体及“龙建转债”债项的信用评级,不再更新评级结果,原评级结果失效。
龙建股份作为原告,就与乌鲁木齐市城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施工合同纠纷案收到一审判决。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工程款6,131,593.25元及截至2026年4月1日的逾期利息1,459,203.25元,并继续支付后续利息至实际付清之日。案件受理费和鉴定费部分由被告承担。公司已对涉案应收款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本案上诉期限尚未届满,相关影响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该诉讼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经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含内部、外部及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明确薪酬构成、考核机制、发放规则及追索扣回机制。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组成,绩效年薪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任期激励不超过任期内年薪总额的30%。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薪酬政策并组织实施考核,董事会和股东会分别审批高管和董事薪酬方案。公司依法代扣代缴税费,并在年报中披露薪酬情况。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