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5月29日收盘,光大同创(301387)报收于93.3元,下跌7.02%,换手率10.29%,成交量4.39万手,成交额4.18亿元。
资金流向
5月29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643.59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1849.23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5492.82万元。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就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5月29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董事会工作报告、利润分配方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议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马增龙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举行。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共45人,代表股份80,117,8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0538%。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计2026年度担保额度》《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2026年度审计机构》《2026年度董事薪酬及高管薪酬方案》《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议案,所有议案均获有效通过。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合法有效。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因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拟回购注销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共计2.7300万股,回购价格为18.96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和注册资本将分别减少27,300股和27,300元。公司已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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