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5月29日收盘,时代新材(600458)报收于12.66元,上涨0.08%,换手率3.54%,成交量30.73万手,成交额3.96亿元。
资金流向
5月29日主力资金净流入4105.31万元,占总成交额10.38%;游资资金净流出2532.24万元,占总成交额6.4%;散户资金净流出1573.07万元,占总成交额3.98%。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因1名激励对象放弃认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165.00万股调整为2,155.00万股,授予对象由313人调整为312人,预留部分不变。会议同时审议通过向312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155.0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授予日为2026年5月28日,授予价格为每股7.99元。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28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等13项议案。所有议案均获通过,其中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进行了见证。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包括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年度报告、利润分配方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等13项议案。其中三项为特别决议议案,均获有效通过。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28日召开董事会,确定向312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155.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7.99元/股,股票来源为公司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本次授予后,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管及核心管理人员。公司2022年至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平均值为121.24%,净资产收益率平均值为5.85%,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资产负债率为66.81%,符合授予条件。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不超过72个月,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三期解除限售,分别解除限售33%、33%、34%。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28日召开董事会,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因1名激励对象放弃认购,首次授予人数由313人调整为312人,授予数量由2,165.00万股调整为2,155.00万股,总授予数量由2,174.00万股调整为2,164.00万股。董事会确定2026年5月28日为授予日,向312名激励对象以7.99元/股的价格首次授予2,155.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授予条件已满足。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布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管理、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共计301人。彭华文、杨治国等12名董监高合计获授116万股,占本次授予总量的5.36%;核心人员获授2029万股,占总量的93.76%;预留部分9万股,占0.42%。本次授予总量合计2164万股,占首次授予时股本总额的2.32%。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经核查,共有21名核查对象在此期间存在股票交易记录,但均系基于个人独立判断作出的投资行为,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内幕信息管理,未发现信息泄露情况。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相关查询证明。
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28日召开董事会,确定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312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155.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7.99元/股,授予日为2026年5月28日。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72个月,限售期不少于24个月,分三年解除限售,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33%、33%、34%。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以2024年净利润为基数,2026-2028年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3%,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不低于7.00%、7.40%、7.50%。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达标方可解除限售。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确认312名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股东会批准的激励范围,具备任职资格,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且未参与多个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除1人因个人原因放弃外,其余人员均符合条件。委员会同意以2026年5月28日为首次授予日,向312名激励对象授予2,155.00万股限制性股票。
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28日召开董事会,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因1名激励对象放弃认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313人调整为312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165.00万股调整为2,155.00万股,总授予数量由2,174.00万股调整为2,164.00万股,预留部分不变。首次授予日确定为2026年5月28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均发表同意意见。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