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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元力股份(300174)5月29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96亿元

截至2026年5月29日收盘,元力股份(300174)报收于27.05元,上涨2.54%,换手率23.45%,成交量84.93万手,成交额22.74亿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5月29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96亿元,散户资金净流出2.14亿元。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元力股份收到深交所恢复审核通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同晟新材100%股权事项进入继续审核阶段。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5月29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96亿元;游资资金净流入1799.05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2.14亿元。

公司公告汇总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加期审计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全体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上述议案。相关文件已于2026年5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本次会议决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恢复审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收购福建同晟新材料科技股份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公司已于2026年1月31日披露对深交所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及重组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因原财务资料基准日2025年6月30日到期,申请文件于2026年3月31日被深交所中止审核。目前以202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加期审计及相关文件更新已完成,公司已向深交所提交恢复审核申请。本次交易尚需深交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卢元方、李纬、陈家茂等11名交易对方购买福建同晟新材料科技股份公司100%股权,交易价格为47,070.00万元。其中股份对价占比80%,现金对价占比20%。同时,公司向实际控制人卢元健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10,000.00万元,用于支付中介机构费用、现金对价等。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重组上市。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方承诺2026年至2028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15,722.50万元。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说明的公告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进行修订,主要涉及更新发行价格调整、交易影响、审批程序、财务数据等内容,并补充加期审计与备考审阅报告。因财务资料过期,深交所中止审核,现已恢复披露。修订涵盖目录、释义、重大事项提示、交易概况、上市公司及交易对方情况、标的资产、评估情况、合规性分析、管理层讨论、财务信息等多个章节。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申报稿)(修订稿)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卢元方、李纬等11名交易对方持有的福建同晟新材料科技股份公司100%股权,并向实际控制人卢元健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1亿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重组上市。标的公司主要从事二氧化硅研发、生产和销售,交易完成后将增强上市公司在二氧化硅领域的业务协同与产业整合能力。本次交易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

福建同晟新材料科技股份公司审计报告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对福建同晟新材料科技股份公司2025年度及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认为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主营业务为新材料技术研发与生产,主要产品包括橡胶用、蓄电池隔板用、涂料用等二氧化硅系列产品。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48亿元,净利润4977.58万元。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三),对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法律意见。本次发行价格因利润分配调整为12.48元/股(购买资产)和13.08元/股(配套融资)。标的公司为福建同晟新材料科技股份公司,主营业务为沉淀法二氧化硅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标的公司存在部分土地和房产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情形,但已启动8号仓库建设项目以替代无证房产。律师认为该情形不构成本次交易的法律障碍。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批准程序,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修订稿)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福建同晟新材料科技股份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为47,070.00万元,以收益法评估值为参考依据。上市公司将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29,933,224股,同时向实际控制人卢元健发行7,587,253股募集配套资金1亿元,用于支付现金对价。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已履行董事会等内部决策程序,尚需深交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注册。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审阅报告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对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审阅,该备考报表系基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福建同晟新材料科技股份公司100%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告披露了交易方案、交易对方、标的资产作价47,070万元,其中股份支付37,656万元、现金支付9,414万元,并明确了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备考报表假设交易于2024年1月1日完成。

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恢复审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通知的公告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恢复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通知。此前因财务资料过期,深交所于2026年3月31日中止审核。公司已完成加期审计及相关文件更新,并于2026年5月28日提交恢复审核申请。本次交易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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