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5月29日收盘,豫能控股(001896)报收于16.37元,上涨4.33%,换手率13.99%,成交量213.44万手,成交额34.77亿元。
5月29日主力资金净流入3.6亿元,占总成交额10.36%;游资资金净流出2.27亿元,占总成交额6.52%;散户资金净流出1.33亿元,占总成交额3.84%。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补选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调整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及《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会议决定提名王京宝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调整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相关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6月16日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时间为当日15:00,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9:15至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10日。会议审议事项包括补选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中小投资者表决将单独计票。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适用对象为2026年度任职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依据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执行。兼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执行,未兼任者不领取薪酬。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三部分构成,其中绩效年薪占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总额比例不低于60%,任期激励最高不超过任期内绩效年薪总水平的20%。薪酬为税前金额,公司按规定代扣代缴。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王京宝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确认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及关联方任职或接受其提供的服务,最近三年未受处罚或被立案调查,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在公司连任未超过六年。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赵剑英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其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补选王京宝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职资格需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董事会同意在王京宝当选后,由其接替赵剑英担任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并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王京宝现任河南大正律师事务所主任,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王京宝作为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其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其已通过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未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也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证券期货相关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需的经验和能力。本人承诺将勤勉尽责,依法履职。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等组成,绩效年薪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总额的60%。独立董事仅领取津贴,非独立董事兼任其他职务的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执行。薪酬发放实行先考核后兑现,绩效年薪与任期激励与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绩效挂钩。制度还规定了薪酬止付与追索扣回情形,适用于财务造假、重大资产损失、重大合规事故等行为。薪酬调整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方案,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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