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5月29日创新医疗发布的《关于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显示: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28日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陈夏英、陈海军、浙商创投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陈夏英、陈海军与浙商创投于2015年3月26日签署涉及公司重大股权变动的《合作框架协议》及相关配套协议,但未及时告知上市公司,亦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该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上述三方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近1年,创新医疗无研报覆盖。
创新医疗2026年一季报显示,一季度公司主营收入1.67亿元,同比下降13.8%;归母净利润-2514.97万元,同比下降80.45%;扣非净利润-2528.74万元,同比下降68.92%;
创新医疗(002173)主营业务:提供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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