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5月28日退市海越公开信息显示,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铜川高鑫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曾佳、非独立董事苟斌辉、监事会主席杨斌、财务总监王彬、帅国强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信息披露违规,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关联方情况案涉期间,铜川汇能鑫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能鑫)持有公司19.21%的股份,高鑫金控持有汇能鑫100%的股份。汇能鑫仅是高鑫金控用于管理控制公司的持股平台,相关事务由高鑫金控管控,在经营决策、财务管理、人员管理、行政管理、办公场所等方面无独立性。案涉期间高鑫金控实际管控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案涉期间,高鑫金控能够对宁夏恺力信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恺力信)、铜川安泰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川安泰容)施加重大影响。公司与宁夏恺力信、铜川安泰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第三条第一款所述“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的情形。根据相关规定,宁夏恺力信、铜川安泰容是公司的关联方
二、公司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关联交易2023年至2024年期间,控股股东高鑫金控通过组织、指使公司及其子公司向供应商预付货款、向工程建设方支付预付款、向客户延迟收款等形式,占用公司及其子公司资金。其中2023年资金占用发生额36,878.08万元,期末余额11,003.55万元,占公司当期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2.08%、3.60%;2024年1-6月资金占用发生额19,258.50万元,期末余额25,842.63万元,占公司当期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6.26%、8.40%。2023年至2024年期间,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关联方宁夏恺力信、铜川安泰容发生原材料采购、委托加工、厂房和土地租赁等关联交易。其中2023年发生额30,556.15万元,占公司当期净资产的10.01%;2024年1-6月发生额655.39元,占公司当期净资产的比例为0.21%。上述事项,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亦未在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导致相关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已披露报告期内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发生额19,258.50万元。截至2025年5月立案调查日,案涉占用资金已全部归还。
处罚决定如下:
对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铜川高鑫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财务总监、控股股东铜川高鑫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彬,时任副董事长、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曾佳予以公开谴责,对时任财务副总监帅国强,时任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苟斌辉,时任监事会主席、计划财务中心经理杨斌予以通报批评,并公开认定王彬终身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曾佳5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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