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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阳光股份(000608)5月28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139.29万元,占总成交额8.74%

截至2026年5月28日收盘,阳光股份(000608)报收于4.16元,下跌0.48%,换手率7.79%,成交量58.05万手,成交额2.45亿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5月28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139.29万元,占总成交额8.74%。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董事会审议通过补选戎魏魏女士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聘任刘佳燊先生为公司总裁、熊伟先生为联席总裁。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公司将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补选独立董事、修订《公司章程》等事项,其中章程修订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5月28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139.29万元,占总成交额8.74%;游资资金净流入1917.3万元,占总成交额7.83%;散户资金净流入221.99万元,占总成交额0.91%。

公司公告汇总

第十届董事会2026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补选戎魏魏女士为独立董事候选人,聘任刘佳燊先生为公司总裁、熊伟先生为联席总裁;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发放管理办法》;审议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决定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上述部分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6月15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地点为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16号京基一百大厦A座6901-01A单元。会议审议事项包括补选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修订《公司章程》、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发放管理办法》以及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其中修订《公司章程》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8日,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适用对象为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独立董事及其他非全职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10万元(税前),按月发放;全职董事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执行,不另领津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薪酬均为税前金额,个人所得税由个人承担,公司代扣代缴。离任或岗位变动者按实际任期发放。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6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次修订主要涉及董事长职权和高级管理人员设置。董事长新增提名总裁、董事会秘书人选,以及根据总裁提名决定向控股、参股公司推荐或更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等职权,并授权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公司增设联席总裁职位,高级管理人员范围相应调整为总裁、联席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上述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6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聘任刘佳燊先生为公司总裁,熊伟先生为公司联席总裁。熊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裁职务。上述人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告同时披露了两位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简历、持股情况及任职资格合规性。

关于补选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6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丹女士提名,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戎魏魏女士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戎魏魏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会表决。戎魏魏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戎魏魏)

戎魏魏作为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其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本人已通过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不属于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亦未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任职。本人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与公司无重大业务往来,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证券期货相关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本人承诺将勤勉履职,遵守监管规定。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刘丹)

提名人刘丹提名戎魏魏为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戎魏魏已书面同意,并经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确认戎魏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或获取报酬,未受过行政处罚或监管措施,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任职未超过六年。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发放管理办法(2026年5月)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发放管理办法》,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6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拟提交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批准。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明确绩效评价由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组织,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独立董事及其他非全职董事津贴为每年10万元(税前),按月发放。公司建立薪酬追索机制,对财务造假等情形下已发放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可予以追回。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章程(2026年5月)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6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拟提交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批准。章程明确了公司基本信息、股东权利义务、股东会职权与议事规则、董事与董事会职责、高级管理人员规定、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政策、股份回购与转让、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等内容。章程还规定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及信息披露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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