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5月25日收盘,威力传动(300904)报收于54.86元,下跌6.21%,换手率9.4%,成交量2.05万手,成交额1.14亿元。
5月25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93.88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394.32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200.45万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确认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5,503.59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实际投资金额为47,962.19万元,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精密风电减速器生产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际投资低于承诺金额,系公司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并加强成本控制所致。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合计32,413.00万元。精密风电减速器生产建设项目累计实现效益-6,311.31万元,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受市场环境变化及客户产品改型影响导致销售未达预期。节余募集资金7,772.48万元已于2025年6月30日前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制定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设定2026年至2028年营业收入分别不低于16.00亿元、19.20亿元、23.04亿元,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50亿元、1.80亿元、2.16亿元。激励对象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技术)人员,个人归属比例依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考核等级分为A至E五档。若公司或个人考核未达标,相应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具备实施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激励计划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资格合规,已履行必要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尚需完成激励对象名单公示及股东大会审议等后续程序。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认为,公司不存在禁止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具备实施主体资格;激励对象符合任职资格要求,未包含独立董事,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计划的制定流程及内容合法合规,授予与归属安排合理,未向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考核体系科学合理,有助于提升管理效率与公司可持续发展。该计划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公司发布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确认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内部控制报告无异常,上市后36个月内无违规利润分配行为。公司已建立绩效考核体系,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激励对象不含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亦不含独立董事和监事。所有激励对象在最近12个月内未被监管部门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本次拟授出权益总数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20%,单一激励对象获授不超过1%。计划有效期自授权日起不超过10年,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并核实激励对象名单。公司已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关联董事及股东将在表决时回避。
公司拟实施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265名激励对象授予96.99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3400%。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授予价格为29.89元/股。本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设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包括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与个人绩效考核,业绩目标为2026至2028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逐年增长。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6年5月25日召开,审议通过《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其中前三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永宁已回避表决,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于2026年6月11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时间为当日14:30,网络投票时间为9:15至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4日。会议将审议《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上述议案属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对中小投资者实行单独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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