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5月22日收盘,镇洋发展(603213)报收于13.82元,上涨1.25%,换手率1.35%,成交量5.96万手,成交额8209.4万元。
资金流向
5月22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47.05万元,占总成交额4.23%;游资资金净流入718.63万元,占总成交额8.75%;散户资金净流出371.58万元,占总成交额4.53%。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之财务顾问报告(上会稿)
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发行A股股票方式换股吸收合并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沪杭甬为吸收合并方,镇洋发展将终止上市并注销法人资格。本次换股比例为1:1.0800,即每1股镇洋发展股票可换取1.0800股浙江沪杭甬A股股票。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和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合并完成后,浙江沪杭甬将承继镇洋发展的全部资产、负债及业务。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出具了相关财务顾问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之财务顾问报告(上会稿)
浙江沪杭甬拟以发行A股股票方式换股吸收合并镇洋发展,浙江沪杭甬为吸收合并方,镇洋发展全体股东所持股份将按换股比例转换为浙江沪杭甬股票。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镇洋发展将终止上市并注销法人资格,其全部资产、负债、业务等由浙江沪杭甬承继。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公告披露了交易方案、换股价格、换股比例、异议股东保护机制、相关方承诺及风险提示等内容。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公告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上交所要求公司及时提交重组报告书(上会稿)。公司及相关方将按要求落实并提交文件。本次交易尚需获得相关批准、核准或同意,能否实施及实施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上会稿)
中国银河证券作为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财务顾问,就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镇洋发展事项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中,浙江沪杭甬以发行A股股票方式吸收合并镇洋发展,镇洋发展股东所持股份将按换股比例转换为浙江沪杭甬新发行的A股股票。合并完成后,镇洋发展将终止上市并注销法人资格,浙江沪杭甬作为存续公司承继其全部资产、负债及业务。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上会稿)
中泰证券作为被吸收合并方的独立财务顾问,就浙江沪杭甬换股吸收合并镇洋发展暨关联交易事项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由浙江沪杭甬向镇洋发展全体股东发行A股股票,交换其所持镇洋发展股票,合并完成后镇洋发展将终止上市并注销法人资格。报告对本次交易的合规性、交易方案、风险因素、财务顾问核查情况及内核意见进行了详细说明,并发表结论性意见。
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上会稿)
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换股方式吸收合并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吸收合并双方已签署换股吸收合并协议及补充协议,相关议案已获各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合并旨在优化资源配置,提升企业竞争力。合并完成后,镇洋发展将注销法人资格,其资产、负债及业务由浙江沪杭甬承继。本次交易尚需取得监管机构批准。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会议安排的公告
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向镇洋发展所有股东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镇洋发展。上海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定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会议,审核该交易事项。本次交易尚需获得相关批准、核准或同意,能否实施及实施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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