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5月22日收盘,江苏新能(603693)报收于17.69元,上涨4.67%,换手率6.05%,成交量53.96万手,成交额9.29亿元。
5月22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518.55万元,占总成交额1.64%;游资资金净流入5809.33万元,占总成交额6.25%;散户资金净流出4290.78万元,占总成交额4.62%。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就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5月21日召开,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工作报告、年度报告、利润分配方案、聘任审计机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多项议案,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21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等12项议案,所有议案均获通过。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82.0660%。其中,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续签综合服务协议及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对本次会议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经2025年年度股东会于2026年5月21日审议通过,自2026年1月1日起生效。制度适用于公司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明确薪酬管理原则包括收入水平与公司规模和业绩匹配、责权利对等、长远发展及激励与约束并重。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按季度发放;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薪酬发放与绩效考核挂钩,建立递延支付、止付追索机制,对财务造假等情形将追回已发绩效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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