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5月21日收盘,东方生物(688298)报收于21.8元,下跌2.59%,换手率1.04%,成交量2.09万手,成交额4624.01万元。
资金流向
5月21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97.43万元,占总成交额8.59%;游资资金净流入191.29万元,占总成交额4.14%;散户资金净流入206.14万元,占总成交额4.46%。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方效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会议选举产生了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聘任方剑秋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章叶平女士为董事会秘书,朱思远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经总经理提名,聘任谭金凤、庞琦、徐发英、钟春梅、俞锦洪、欧阳云、周逸为副总经理,席世昌为财务负责人。上述会议决议已审议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就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工作报告、利润分配方案、董事薪酬方案、续聘审计机构及董事会换届选举等议案。出席会议股东共70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0365%。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2026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206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等非累积投票议案。同时,通过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方剑秋、方效良、严路易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王晓燕、陈军泽、斯越秀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所有议案均获通过,无被否决议案。会议召集程序合法,律师出具见证意见认为会议合法有效。
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方效良为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方剑秋为总经理,章叶平为董事会秘书,朱思远为证券事务代表,谭金凤等七人为副总经理,席世昌为财务负责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同步确定,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原独立董事张红英离任。相关人员简历及联系方式已公告。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陈虞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陈虞女士1998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现任公司内部审计职员,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高管无关联关系,未受过监管处罚。其任期自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关于自愿披露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公告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近期取得多项医疗器械注册证,包括国内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涉及丙型肝炎病毒抗体、幽门螺杆菌抗原、百日咳杆菌核酸检测产品;国际方面取得欧盟IVDR、美国FDA 510(K)认证的心肌肌钙蛋白Ⅰ、多指标心肌标志物、C反应蛋白、糖化血红蛋白、唾液多联毒品及新冠抗原自测试剂盒。同时获得美国CLIA豁免证书两项,涵盖芬太尼检测试剂及免疫荧光分析仪。上述证书有助于公司国内外市场拓展,特别是传染病检测与慢性病管理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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