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5月20日收盘,同济科技(600846)报收于12.72元,上涨0.71%,换手率0.43%,成交量2.68万手,成交额3398.03万元。
资金流向
5月20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33.67万元,占总成交额9.82%;游资资金净流入27.97万元,占总成交额0.82%;散户资金净流入305.71万元,占总成交额9.0%。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会议将于2026年6月5日14时30分在上海市彰武路50号同济君禧大酒店三楼多功能厅召开,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29日。会议审议《关于变更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及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相关议案。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登记时间截至2026年6月1日。
关于变更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将注册地址变更为上海市四平路1398号同济联合广场B座2001,邮政编码200092。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涉及第五条、第八十五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四十八条等内容,主要增加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审核职责,并调整注册地址表述。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授权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雷天声)
雷天声被提名为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声明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已通过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声明人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关联企业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过中介服务,最近36个月内未受过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3家,任职时间未超六年。本人承诺将依法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保持独立性。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上海同杨实业有限公司
上海同杨实业有限公司提名朱祁、潘鸿、雷天声为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三位被提名人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公司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被提名人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也未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近三年无被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被交易所公开谴责记录。朱祁具备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拥有经济学博士学位并任金融与财务学系副教授五年以上。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六年。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潘鸿)
潘鸿,已获提名人上海同杨实业有限公司提名,为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声明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备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已参加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并取得证明材料。本人确认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任职资格要求,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股1%以上、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有重大业务往来或提供中介服务等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受过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不存在不良记录。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未超过3家,在该公司任职未满六年。已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无利害关系,承诺将依法履职,保持独立性。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朱祁)
朱祁声明被提名为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其具备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已通过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声明人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未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3家,任职时间未超六年。其为金融与财务学系副教授,具备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
《同济科技公司章程》(2026年5月)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6年5月修订,涵盖公司基本信息、股东权利与义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职责、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审计、通知与公告、合并分立、章程修改等内容。明确公司注册资本为6.2476亿元,股东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由7至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规定利润分配政策、股份回购、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的决策程序,以及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等治理机制。
同济科技董事薪酬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董事薪酬管理,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实行分类管理。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不参与绩效激励;非独立董事根据是否在公司任职,薪酬结构分为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50%。薪酬与履职情况、经营业绩、合规风控挂钩,部分绩效薪酬递延支付。存在财务造假、违规决策等情形的,将止付、扣减或追回薪酬。制度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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