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5月19日收盘,ST能特(002102)报收于2.48元,上涨1.22%,换手率0.95%,成交量20.67万手,成交额5136.36万元。
资金流向
5月19日主力资金净流出508.96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156.89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352.06万元。
湖北松之盛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湖北松之盛律师事务所就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截至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2,475,626,790股,控股股东为湖北荆江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荆州市国资委。2026年5月16日,邓海雄与荆江实业的表决权委托到期终止,邓海雄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市海塑放弃全部表决权。本次变动后,荆江实业仍为第一大股东,可支配表决权比例下降,但仍能决定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对股东大会决议具有重大影响。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荆州市国资委仍为实际控制人。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出具《关于放弃表决权的声明》《关于不谋求控股股东地位的声明》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邓海雄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海塑于2026年5月15日出具《关于放弃表决权的声明》,自2026年5月17日起至2027年5月16日止,自愿、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放弃合计持有的192,289,86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7.77%)的表决权。同时,持股5%以上股东陈烈权出具《关于不谋求控股股东地位的声明》,承诺不谋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地位,有效期至2027年5月16日。本次权益变动后,荆江实业仍为公司控股股东,荆州市国资委仍为实际控制人,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更。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荆江实业)
湖北荆江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因表决权委托到期,导致其在ST能特(002102)中可支配表决权的股份由517,137,957股减少至338,463,100股,可支配表决权比例由20.89%下降至13.67%。本次权益变动后,荆江实业仍为控股股东,荆州市国资委仍为实际控制人。邓海雄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海塑自愿放弃合计192,289,863股股份的表决权,陈烈权承诺不谋求控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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