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5月19日收盘,阳光能源(00757)报收于0.07元,较前一交易日下跌4.11%,该股当日开盘0.07元,最高0.07元,最低0.07元,成交额达7240元。近52周最高0.16元,最低0.06元。
近日,阳光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757)发布自愿公告,宣布其间接全资附属公司锦州阳光能源有限公司(「锦州阳光」)于2026年5月18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藩阳分行订立一笔本金为人民币100,000,000元、期限一年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该贷款将于锦州阳光偿还2025年同笔贷款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提取。贷款由本公司及江苏悦阳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公司担保,谭文华先生及其配偶赵秀芹女士、谭鑫先生及其配偶陈曼女士提供个人担保,最高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20,000,000元,并由锦州阳光茂迪新能源有限公司及江苏悦阳提供资产抵押。若续办新贷款,相关担保及抵押最迟至2028年6月21日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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