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5月18日收盘,国泰环保(301203)报收于49.56元,上涨0.79%,换手率3.13%,成交量1.37万手,成交额6800.84万元。
5月18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79.07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313.68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34.61万元。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就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5月18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包括董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与预算、年度报告、利润分配预案、董事薪酬方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10项议案。表决结果均为通过,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5人,持股占比49.8996%;网络投票股东15人,持股占比4.0201%。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2028)的议案》。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无否决议案,不涉及变更以往决议。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自愿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与标准统一,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该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了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适用范围、披露标准、审核程序及责任分工。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可自愿披露与投资者决策相关且未达法定披露标准的重要信息,如重大战略合作、政府荣誉、资质认证、境外投资等,并须履行内部审核流程,由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董事长批准后披露。制度强调信息披露的公平性、持续性,禁止选择性披露或利用信息从事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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