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5月15日收盘,新美星(300509)报收于11.59元,下跌5.7%,换手率8.11%,成交量20.03万手,成交额2.37亿元。
资金流向
5月15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28.97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1172.96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1301.93万元。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预案、年度报告、续聘审计机构等九项议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等议案。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出席股东44人,代表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3041%。所有议案均获通过,无否决议案。独立董事在会上进行年度述职。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对本次会议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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