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5月15日收盘,兴瑞科技(002937)报收于33.79元,上涨0.24%,换手率2.71%,成交量8.06万手,成交额2.71亿元。
资金流向
5月15日主力资金净流入774.49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1350.21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575.72万元。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就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决议结果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5月14日召开,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年度报告、利润分配预案、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续聘审计机构等十三项议案。表决程序合法,决议结果合法有效。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14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等13项议案。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出席股东73人,代表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3.6088%。所有议案均获通过,无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情况。律师见证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关于调整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14日召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次持有人会议,因原管理委员会委员李梦桦女士离职,选举蒋荔女士为新任管理委员会委员。蒋荔女士未在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本届管理委员会由郑淼军、占胜兵、周晓莲、张丹文、蒋荔五人组成,任期为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证券事务代表李梦桦女士递交的辞职报告,李梦桦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李梦桦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董事会将根据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证券事务代表的聘任工作。公司及董事会对李梦桦女士在任职期间的贡献表示感谢。
关于“兴瑞转债”预计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自2026年4月24日至5月15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兴瑞转债”当期转股价格25.50元/股的130%(即33.15元/股),预计可能触发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若未来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至少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转股价格130%的条件,公司将有权决定是否赎回“兴瑞转债”。当前转股期为2024年1月29日至2029年7月23日,转股价格为25.50元/股。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兴瑞转债”暂停转股的公告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于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期间,对“兴瑞转债”暂停转股。暂停转股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预计恢复转股时间为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在此期间,“兴瑞转债”正常交易。转股起止日期为2024年1月29日至2029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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