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5月14日收盘,达 意 隆(002209)报收于13.6元,下跌2.65%,换手率4.43%,成交量6.93万手,成交额9481.06万元。
投资者: 您好,请问贵司截止到 5 月 10日的股东人数是多少?謝謝
董秘: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有关股东人数的信息请查询公司定期报告。感谢您的关注!
5月14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604.14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813.28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790.86万元。
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进行了见证。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5月13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利润分配预案、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修订董事及高管薪酬考核办法、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等。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决议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13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管理办法》《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配套文件,并提请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项。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出席股东183名,代表股份总数34.4360%。所有议案均获通过,其中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合法有效。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2025年9月26日至2026年3月26日)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核查。共有50名激励对象存在买卖股票行为,其中6名在知悉激励计划后、公告前交易,但未利用内幕信息,已自愿放弃参与激励计划;其余44名交易行为发生在知悉信息前,属独立投资决策。中介机构广发证券自营账户的交易系正常对冲操作,与内幕信息无关。公司未发现内幕信息泄露或利用内幕信息交易的情形。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1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确认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将授予日确定为2026年5月13日,以7.64元/股的价格向142名激励对象授予563.90万股限制性股票。关联董事吴小满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会议召集程序符合规定。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及授予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符合相关规定,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调整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意以2026年5月13日为授予日,向142名激励对象授予563.90万股限制性股票。
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及授予事项已履行必要程序。本次激励对象由148人调整为142人,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591.70万股调整为563.90万股,授予价格为7.64元/股。公司及激励对象均符合授予条件,授予日确定为2026年5月13日,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已履行。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布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合计授予限制性股票563.9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83%。激励对象包括董事、高管及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共141人,不包括独立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其中吴小满获授15万股,王燕囡获授6万股,其余主要为中层及骨干人员。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13日召开董事会,确定向142名激励对象授予563.9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7.64元/股,授予日为2026年5月13日。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不超过60个月,限售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分三期解除限售,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30%、30%、40%。业绩考核目标以2025年扣非归母净利润为基数,2026年至2028年增长率分别不低于20%、40%、60%。资金来源为激励对象自筹,公司不提供财务资助。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1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因6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拟获授的权益,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激励对象由148人调整为142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由591.70万股调整为563.90万股。本次调整在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律师事务所均发表意见,认为调整事项合法合规,授予条件已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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