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5月14日收盘,绿发电力(000537)报收于10.91元,下跌4.38%,换手率4.85%,成交量99.61万手,成交额11.19亿元。
资金流向
5月14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13亿元,占总成交额10.11%;游资资金净流出448.3万元,占总成交额0.4%;散户资金净流入1.18亿元,占总成交额10.5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绿发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中信证券作为保荐人,对天津绿发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持续督导期间对公司规范运作、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等进行了监督。截至2025年12月31日,部分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保荐人将继续履行督导义务。公司配合保荐工作,信息披露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监管要求。2026年2月,保荐代表人变更为刘日、吴左君。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绿发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中信证券作为保荐人,对天津绿发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情况进行报告。报告期内,保荐人持续督导公司信息披露审阅、规章制度执行、募集资金使用、公司治理等情况,列席会议较少,主要通过事前事后审阅方式参与。现场检查1次,发表专项意见7次,未发现问题。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动,各项承诺均正常履行。保荐代表人因工作安排变更,由吴左君接替马滨。中信证券曾因其他项目被监管出具警示函,已整改。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绿发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中信证券作为保荐人,对天津绿发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期间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现场检查时间为2026年4月27日。检查内容涵盖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业绩情况、承诺履行及其他重要事项。经核查,公司治理结构健全,三会运作规范,信息披露完整合规,募集资金使用符合规定,未发现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形,业绩无重大异常波动,相关承诺已履行,现金分红制度执行到位。现场检查未发现重大问题。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绿发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中信证券对天津绿发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培训时间为2026年4月27日,地点为北京现场及线上方式。培训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部分中层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相关人员。培训内容涵盖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减持规则、内幕交易规定及信息披露相关规定。通过法规解读与案例分析,提升了相关人员对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的理解。公司积极配合培训工作,达到预期效果。
关于“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碳中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果的公告
天津绿发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碳中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于2026年5月6日至5月12日适用简化程序召开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会议表决期间未收到任何书面异议,议案获得通过。本次会议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召集,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对会议进行了见证,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结果等合法有效。本期债券发行总额20亿元,期限3年,票面利率3.37%,兑付日为2026年12月29日。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碳中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之见证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碳中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本次会议由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召集,采取非现场方式召开,审议《关于“23绿电G1”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会议期间未收到债券持有人提出的异议,议案视为获得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约定,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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