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5月13日收盘,冠城新材(600067)报收于3.58元,上涨5.6%,换手率3.45%,成交量48.02万手,成交额1.68亿元。
5月13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697.58万元,占总成交额16.05%;游资资金净流出1537.11万元,占总成交额9.14%;散户资金净流出1160.47万元,占总成交额6.9%。
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审议了包括董事会工作报告、年度报告、利润分配预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展期等八项议案,各项议案均获通过。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13日在福建省福州市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韩孝煌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共46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21,441,3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24%。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冠城瑞闽提供担保展期的议案》等全部议案,所有议案均获通过,无否决议案。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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