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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ST泉为一季报 - 第一季度单季净利润同比增长9.48%

截至2026年4月30日收盘,ST泉为(300716)报收于0.0元,下跌100.0%,换手率0.0%,成交量0.0手,成交额0.0万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4月30日ST泉为无主力、游资及散户资金净流入。
  • 来自股本股东变化:截至2026年3月31日,ST泉为股东户数降至5737户,户均持股增至2.79万股。
  • 来自业绩披露要点:ST泉为2026年一季度主营收入仅1.71万元,同比下滑99.93%,毛利率为-19483.72%。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审计机构对其2025年度财报出具保留意见。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4月30日无主力资金净流入;无游资资金净流入;无散户资金净流入。

股本股东变化

股东户数变动

近日ST泉为披露,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股东户数为5737.0户,较3月30日减少31.0户,减幅为0.54%。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2.77万股增加至2.79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40.42万元。

业绩披露要点

财务报告

ST泉为2026年一季报显示,一季度公司主营收入1.71万元,同比下降99.93%;归母净利润-1509.8万元,同比上升9.48%;扣非净利润-1410.91万元,同比上升18.41%;负债率156.45%,财务费用908.91万元,毛利率-19483.72%。

公司公告汇总

关于向银行等融资主体申请融资额度预计及提供担保的公告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向银行等融资主体申请不超过50,000万元的融资额度,并由公司及子(孙)公司提供不超过40,000万元的新增连带责任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及以上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30,000万元,70%以下的子公司不超过10,000万元。担保形式包括抵押、质押、保证等,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年度,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召开8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多项议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808.5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142.08万元。持续推进光伏新能源转型,加大高效异质结电池技术研发投入。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审计委员会履职5次会议,强化内部控制与规范运作。2026年将聚焦经营改善、破产重整推进、治理提升与投资者关系管理。

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包括: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子公司泉为电力公司与安顺光伏电站项目相关的预付款项和预收款项商业合理性及可回收性无法获取充分审计证据;公司连续四年扣非净利润为负,多个账户被冻结,资产被查封,部分生产线停工,存在持续经营能力重大不确定性。董事会表示理解并认可审计意见,将采取措施改善治理、加强内控、提升经营能力。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经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83921.33万元,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主要原因为光伏行业竞争激烈,产品价格下降导致毛利率为负,计提大额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因债务违约确认预计负债;产能利用率不足导致资产减值。公司拟提交相关议案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引进人才、处置资产、拓宽融资渠道、加强销售等措施应对。

关于确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202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合计为511.4万元。2026年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15万元/年(税前),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岗位、绩效及公司经营情况领取薪酬,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公司亏损或财务造假导致财报重述时,相关人员绩效薪酬应相应下调或追回。薪酬方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关于部分资产被查封的公告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山东泉为、安徽泉为、贵州泉为名下的房地产、机器设备、车辆、无形资产及股权等资产因多起买卖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金融服务合同等纠纷,被多家法院依法查封。主要原因为公司及子公司资金紧张,部分债务未能及时偿还,债权人申请诉讼保全或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所致。查封范围包括不动产、生产设备、专利权及对外投资股权,涉及多个地区法院。公司表示查封不影响现有产线正常使用,正积极协调解决,推进债务和解,保障正常经营。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泉为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拟向青岛晟兴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借款1700万元,用于清偿与自然人赵增杰签订的《借款协议》项下的全部债务。该笔借款年利率为10%,期限为6个月,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公司拟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相关事项将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及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授权董事长褚一凡办理相关手续。

关于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主要问题包括印章管理内部控制存在缺陷,用印文件与审批文件不一致;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存在缺陷,子公司签订的重大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认可审计意见,已识别相关缺陷并纳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将采取整改措施加强内控管理。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要求,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报告指出,公司存在两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分别为印章管理失控导致用印文件与审批版本不一致,以及未履行关联交易审议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已制定整改措施,包括完善印章管理流程、开展关联方专项核查、建立常态化穿透机制并加强合规培训。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重大缺陷。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对审计报告无异议。审计委员会同意董事会出具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并将持续关注和监督公司董事会、管理层采取措施,尽快消除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事项的影响,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管理遵循公司长远利益、权责利对等、绩效挂钩和市场竞争原则。薪酬由基础薪酬、绩效薪酬和长期激励收入构成,独立董事津贴为15万元/年,其他董事及高管薪酬与岗位、业绩、考核挂钩。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绩效薪酬不低于总额的50%,公司亏损时董事绩效薪酬应下降。制度还规定了薪酬发放、调整机制及信息披露要求。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卞水明)-已离任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卞水明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出席7次董事会、3次股东会及5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联交易、担保、财务资助、董事补选、聘任董事会秘书等事项发表意见。重点关注定期报告、关联交易、聘任审计机构、董事及高管任免、薪酬方案等事项,认为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股东利益情形。期间现场工作15天,积极沟通审计机构与管理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蔡维灿)

蔡维灿作为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11月25日起任职,报告期内出席1次董事会,无缺席情况。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关注信息披露、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与审计机构保持沟通,未发现损害股东利益情形。2025年度公司未召开股东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未披露定期报告和关联交易,未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石巧珺)-已离任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石巧珺在2025年6月20日至11月25日任职期间,出席了公司全部5次董事会和1次股东会,以及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和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董事及高管任免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重点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内部控制、投资者权益保护等工作,认为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股东利益。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唐人虎)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唐人虎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出席了公司1次董事会,未出席股东会。期间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对补选审计委员会委员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沟通,关注信息披露、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情况,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2025年内公司未披露定期报告及关联交易,未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王秀峰)-已离任

王秀峰作为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度任期内出席2次董事会、2次股东会及1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参与审议日常关联交易、担保、借款、财务资助、董事薪酬、补选董事等多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及投资者权益保护,现场工作累计8天,履职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吴志强)

吴志强作为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11月25日起任职,报告期内出席1次董事会,未出席股东会,对董事会审议事项均投同意票。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治理结构及投资者权益保护,与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沟通,现场工作2天,未发现影响独立性情形。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邹育飞)-已离任

邹育飞作为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度任职期间按时出席董事会、股东会及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积极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关联交易、担保、财务资助、董事薪酬、补选董事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内部控制、财务管理等工作,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场工作累计7天,与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保持沟通,履职未发现影响独立性情形。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周永明)-已离任

周永明作为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6月20日至11月25日任职期间,出席5次董事会、1次股东会及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参与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聘任董事会秘书、修订公司章程、补选董事、设立孙公司、转让子公司股权等事项发表意见。关注定期报告披露、关联交易、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确保决策合法合规,维护中小股东权益。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蔡维灿、唐人虎、吴志强等人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经核查,独立董事未在公司及主要股东单位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判断的关系,2025年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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