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4月30日收盘,西大门(605155)报收于15.81元,上涨0.7%,换手率1.32%,成交量2.48万手,成交额3926.12万元。
资金流向
4月30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6.19万元,占总成交额0.67%;游资资金净流出61.85万元,占总成交额1.58%;散户资金净流入88.04万元,占总成交额2.24%。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显示,本报告期营业收入为195,066,234.25元,同比增长4.42%;利润总额为23,088,698.14元,同比下降12.3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053,911.12元,同比下降12.9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7,845,142.62元,同比下降15.95%;基本每股收益为0.11元/股,同比下降8.33%;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48%,同比下降0.31个百分点。本报告期末总资产为1,483,482,287.35元,较上年度末增长0.7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370,323,787.57元,较上年度末增长1.7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6,696,379.72元,同比下降26.62%。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及《关于制定、修订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会议由董事长柳庆华主持,9名董事全部出席。其中,内部管理制度涉及修订《经理工作细则》《内部审计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新制定《子公司管理制度》《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相关制度全文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期货与衍生品交易行为,防范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维护股东利益。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公司不得使用募集资金从事此类交易。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应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产品、外汇等风险敞口相匹配,且需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原则。制度规定了交易审批权限,达到一定标准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设立期货业务管理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强调信息披露要求,当交易损益或亏损达到一定标准时应及时披露。
经理工作细则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经理工作细则,明确了经理的职责权限、任职资格、任免程序及工作制度。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拟订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和基本管理制度,提请聘任或解聘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并在授权范围内决定对外投资、资产处置等事项。细则还规定了经理办公会议制度、工作报告制度及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岗位职责。
子公司管理制度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为加强子公司管理,制定子公司管理制度,明确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组织、财务、经营决策、重大事项报告、内部审计、人事及绩效考核等方面的管控要求。子公司需遵循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严格执行财务、人事及重大事项审批流程,定期报送经营和财务信息,接受公司审计监督,并建立重大信息保密制度。
内部审计制度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内部审计工作由内审部负责,对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经营活动等进行监督检查。内审部独立运作,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定期提交审计计划和报告,重点审计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等事项。制度规定了审计程序、权限、职责及对审计人员的要求,并要求每年提交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确保信息披露和财务管理的合规性。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管理办法,明确禁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非经营性方式占用公司资金,包括垫付费用、拆借资金、委托投资、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票据等行为。公司建立‘占用即冻结’机制,发现资金占用即申请冻结控股股东股份,并要求限期清偿。董事长为防范资金占用第一责任人,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协助执行。公司定期检查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杜绝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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