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4月30日收盘,威海广泰(002111)报收于11.02元,上涨4.55%,换手率10.91%,成交量53.31万手,成交额5.87亿元。
4月30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830.35万元,占总成交额4.82%;游资资金净流入2636.22万元,占总成交额4.49%;散户资金净流入194.13万元,占总成交额0.33%。
威海广泰实际控制人之一李光太为实现家族财富传承,设立中信信托·信福传世【15】号家族信托,并由该信托与李光太共同出资设立威海广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威海广拓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李光太持有的公司14,336,193股股份及广泰投资持有的12,273,807股股份,合计受让26,6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8%。本次转让为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未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收购符合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情形。
威海广泰实际控制人之一李光太、广泰投资与一致行动人威海广拓于2026年4月29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李光太持有的14,336,193股股份、广泰投资持有的12,273,807股股份转让给威海广拓,转让价格为8.63元/股,总价款229,644,300.00元。本次转让为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内部转让,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合计持股数量和比例未发生变化,实际控制人仍为李光太、李文轩父子。转让尚需深交所合规性审核及中登公司办理过户。
威海广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李光太和广泰投资持有的威海广泰26,610,000股股份,占总股本5.00%。本次收购系李光太为实现家族信托计划进行的股权结构调整,未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化,控股股东仍为广泰投资,实际控制人仍为李光太、李文轩父子。收购资金来源于家族信托自有资金,不涉及要约收购义务。本次收购前后,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公司40.02%股份。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李光太及其一致行动人新疆广泰空港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威海广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间进行股份协议转让。威海广拓受让李光太持有的14,336,193股及广泰投资持有的12,273,807股,合计26,610,000股,占总股本5.00%。本次权益变动为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内部转让,未导致实际控制人变化,李光太与李文轩父子合计控制股份比例仍为40.02%。转让资金来源于家族信托自有资金,不涉及外部增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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