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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海目星年报 - 第四季度单季净利润同比增长109.97%

截至2026年4月30日收盘,海目星(688559)报收于58.61元,下跌2.88%,换手率5.0%,成交量12.38万手,成交额7.44亿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4月30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06亿元,占总成交额14.29%。
  • 来自股本股东变化: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股东户数为1.79万户,较上期增加1.15%。
  • 来自业绩披露要点:2025年公司归母净利润为-8.8亿元,同比下降439.38%,但第四季度实现盈利3296.22万元。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公司拟在2026年度申请不超过12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同等额度担保。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4月30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06亿元,占总成交额14.29%;游资资金净流入3590.27万元,占总成交额4.83%;散户资金净流入7043.13万元,占总成交额9.47%。

股本股东变化

股东户数变动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股东户数为1.79万户,较2月28日增加204.0户,增幅1.15%;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1.4万股减少至1.38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67.28万元。

业绩披露要点

财务报告

海目星2025年主营收入42.17亿元,同比下降6.8%;归母净利润-8.8亿元,同比下降439.38%;扣非净利润-9.52亿元,同比下降341.18%。2025年第四季度单季度主营收入15.13亿元,同比上升68.66%;单季度归母净利润3296.22万元,同比上升109.97%;单季度扣非净利润-2281.27万元,同比上升93.46%。负债率为82.78%,毛利率为20.64%,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为14.5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91亿元。

公司公告汇总

海目星: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为42.17亿元,同比下降6.8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80亿元,上年同期为-1.63亿元;扣非后净利润为-9.52亿元,上年同期为-2.16亿元。总资产为140.07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1.8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3.70亿元,同比下降26.5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91亿元,上年同期为-7.12亿元。

海目星:关于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

公司拟在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2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20亿元的担保额度。部分被担保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71.30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0.81%。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5年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董事会确认独立董事徐尧、范文明、周泳全未在公司及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或重大业务往来,符合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监管要求。

海目星:关于参加2025年度科创板智能制造行业集体业绩说明会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公司将于2026年5月22日15:00-17:00通过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方式召开业绩说明会,介绍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相关内容。董事长赵盛宇、董事罗筱溪、副总经理曾长进及独立董事徐尧将出席。投资者可提前提交问题或在线参与交流。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明确利润分配形式包括现金、股票或两者结合,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现金分红需满足可分配利润为正、现金流充裕等条件。董事会可根据公司发展阶段设定20%至80%的差异化现金分红比例。公司可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包括审计意见非标、资产负债率高于70%、经营性现金流为负等。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制定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回报规划。

海目星:2025年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摘要

公司发布2025年ESG报告摘要,涵盖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方面的管理架构、利益相关方沟通、双重重要性评估等内容。报告范围与财务报告合并报表范围一致,时间范围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公司设有ESG委员会,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报告依据上交所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等标准编制,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确认,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与审计财务报表相关内容核对无重大差异。未发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海目星: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0年IPO募集资金净额6.49亿元,截至2025年末专用账户已销户,无结余。2024年定增募集资金净额10.11亿元,截至2025年末余额9,185.54万元,部分用于募投项目投入及现金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合规,无违规情形。会计师事务所及保荐机构均出具无异议意见。

海目星:关于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公司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09亿元,主要为应收款项坏账损失;计提资产减值损失4.59亿元,包括存货跌价、合同资产、商誉及预付账款减值损失。两项合计计提5.68亿元,相应减少2025年度利润总额5.68亿元。该事项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符合会计准则及公司实际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专业资质,续聘程序合规。审计期间对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并与管理层和治理层充分沟通。审计委员会认为其勤勉尽责,独立客观,按时完成审计任务,报告真实、完整、清晰。

海目星: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独立董事津贴为每年10万元(税前),按季度发放,不参与绩效考核;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岗位及绩效考核结果领取薪酬,不再另领董事津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依据劳动合同、岗位职责和绩效考核结果确定,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50%,与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履职情况挂钩。薪酬为税前收入,个税由公司代扣代缴。相关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薪酬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海目星:关于补缴税款的公告

公司根据税务部门要求,自查发现需补缴2021年至2024年税款及滞纳金合计约2,055.68万元,已全额缴纳,不涉及行政处罚。该事项不构成前期会计差错,不追溯调整财务数据,其中约1,724.78万元计入2025年当期损益,预计减少当年净利润。本次补缴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公司2025年新增订单约95亿元,同比增长约90%;实施股份回购,完成回购金额约2,100万元,用于股权激励;优化治理结构,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督职能。2026年将推进国际化、创新驱动与精益管理,强化投资者回报与沟通。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执业资质和投资者保护能力,拥有充足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职业保险。2025年度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在公司审计中配备专业团队,围绕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等重点开展工作,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并与管理层和治理层充分沟通。董事会认为其独立、客观、公正完成审计任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报告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九次会议,审议募集资金使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监督外部审计工作,评估其独立性与勤勉情况,指导内部审计,审阅财务报告,认为其真实、准确、完整。评估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认为内控体系在重大方面有效。协调内外部审计沟通,审议募投项目结项与延期、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等事项,并提交多项议案至董事会审议。

海目星: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要求,对2025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董事会认为,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评价范围涵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涉及公司治理、采购、销售、资金管理、信息披露等主要业务和事项。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布日,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结论的事项。2026年公司将持续深化内控体系建设。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泳全)

周泳全作为独立董事,2025年度出席全部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积极参与专门委员会工作,对关联交易、财务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审议,认为相关事项未损害股东利益。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董事高管聘任变更、会计政策变更等情况,实施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及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独立董事勤勉履职,维护了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尧)

徐尧作为独立董事,2025年度出席全部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履行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责,参与审议关联交易、财务资助、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董事薪酬、股权激励等事项,认为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未发现损害股东利益情形,并将持续勤勉履职。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范文明)

范文明作为独立董事,2025年度出席全部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积极参与专门委员会工作,对关联交易、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董事薪酬、股权激励等事项进行审议,重点关注事项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未发生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适用对象为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由股东会决定;非独立董事在公司任职的按岗位领取薪酬,不另领董事津贴。薪酬分配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绩效挂钩,建立绩效评价、递延支付及追索扣回机制。薪酬方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董事会审批,股东会决定董事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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