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4月30日收盘,兴民智通(002355)报收于6.0元,较上周的5.91元上涨1.52%。本周,兴民智通4月29日盘中最高价报6.07元。4月29日盘中最低价报5.62元。兴民智通当前最新总市值40.11亿元,在汽车零部件板块市值排名188/239,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4012/5200。
截至2026年3月20日,兴民智通股东户数为4.57万户,较3月10日减少4975.0户,减幅为9.82%。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1.32万股增至1.46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10.23万元。
兴民智通2025年年报显示,全年主营收入9.11亿元,同比上升16.66%;归母净利润-3.24亿元,同比下降281.95%;扣非净利润-1.51亿元,同比上升51.86%。2025年第四季度单季主营收入1.94亿元,同比上升8.57%;单季度归母净利润-1.43亿元,同比下降430.52%;单季度扣非净利润-1.54亿元,同比下降1.95%。负债率58.98%,毛利率16.86%,财务费用3188.72万元,投资收益-586.35万元。
兴民智通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由于公司2025年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1,631,741,266.25元,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587,832,320.47元,董事会决定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等议案,并审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方案、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26年度审计机构、2026年度综合授信、对子公司担保额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事项,决定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
公司2025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78,604,500.64元,其中信用减值准备36,775,428.00元,存货跌价准备27,760,789.88元,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14,068,282.76元,系对参股公司阜阳朋能科技有限公司计提。本次计提将增加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11,281,182.45元,增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9,660,871.68元。
非独立董事若担任管理职务按职务领取薪酬,未担任管理职务者不领取津贴;独立董事津贴为每年10万元(税前);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根据职务、绩效及公司经营业绩综合评定,按月发放,个税由公司代扣代缴。薪酬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631,741,266.25元,实收股本为668,481,000元,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主因系港股股票公允价值变动亏损及大额资产减值计提。公司拟通过聚焦主业、降本增效、加强资金管理等措施弥补亏损,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26年度审计机构,该所成立于1987年,具备证券从业资格,2025年末拥有注册会计师249名,其中13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2025年度经审计收入30,16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9,238万元,为47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项目合伙人王伦刚、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增明、质量控制复核人韩伟近三年无受罚记录,符合独立性要求,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预计2026年度与山东兴民集团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300,000,000元,关联董事高赫男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山东兴民成立于2022年5月26日,法定代表人高赫男,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上一年度实际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0元,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预计2026年度为各级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40,000万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超70%的子公司担保额度为30,00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不超70%的子公司为10,000万元。担保方式包括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担保等,额度内可循环使用且可在子公司间调剂,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部控制评价范围涵盖公司本部及全资、控股子公司,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布日无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变化。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过程中与公司治理层、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独立、客观、公正完成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专业资质和执业能力,续聘程序合法合规,审计过程保持独立性,按时完成审计任务,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报告,对其专业性、独立性和审计质量予以认可。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对2025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出具专项说明,基于审计财务报表核对相关汇总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与财务报表内容存在不一致,汇总表编制属管理层责任,注册会计师责任为审核并发表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张焕平、刘丽华、胡社教、石琴的独立性进行自查,确认其未在公司及主要股东单位兼任其他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或其他影响独立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规对独立性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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