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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佳伟创: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在4月下旬发布业绩预告

证券之星消息,捷佳伟创(300724)04月29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提问:根据深交所的两条规定:(1)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在?业绩预告公告前10日内?不得减持;(2)创业板公司一季报业绩变动幅度超过50%的,应在?4月10日前?披露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贵公司在4月7日完成了股权转让,一季报预告却拖到4月21日才公布,22日引发了剧烈的市场波动。我可否理解为为了“躲避减持窗口期嫌隙”而刻意推迟?请公司尽快给一个合理的解释。谢谢!

捷佳伟创回复:您好!根据相关监管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一季度报告无强制业绩预告要求,属于公司自愿披露情形。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在4月下旬一季度财务数据出来后,根据信息披露的一致性,判断一季度业绩达到自愿预告的标准并及时发布了业绩预告。公司股东减持是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做的相关安排,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披露并实施了减持计划,不存在为了躲避减持窗口期刻意推迟一季报业绩预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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