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4月29日收盘,胜通能源(001331)报收于45.11元,上涨0.16%,换手率2.24%,成交量4.42万手,成交额1.99亿元。
4月29日主力资金净流入513.93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531.85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17.92万元。
近日胜通能源披露,截至2026年4月2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1.84万户,较4月10日增加1576.0户,增幅为9.35%。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1.67万股减少至1.53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78.38万元。
胜通能源2025年年报显示,当年度公司主营收入55.33亿元,同比上升17.76%;归母净利润1840.84万元,同比上升208.98%;扣非净利润-1741.67万元,同比上升2.98%;其中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13.46亿元,同比上升37.45%;单季度归母净利润-2598.56万元,同比上升36.73%;单季度扣非净利润-3120.74万元,同比上升11.74%;负债率13.33%,投资收益-922.21万元,财务费用-2661.27万元,毛利率0.22%。
胜通能源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业务资格,具有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80万元(含税),2026年度审计费用将由管理层与其协商确定。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要求,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评价结果显示,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部控制体系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公司已建立覆盖治理结构、组织架构、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方面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对销售、采购、运输、关联交易、募集资金等高风险领域实施重点控制。报告期内发现部分一般性缺陷,已通过系统优化和流程整改提升内控有效性。
胜通能源披露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募集资金净额69,835.00万元,截至2025年末累计投入24,366.80万元。其中2025年度投入382.59万元。综合物流园及物流信息化项目因客观因素及经济环境影响,实施进度延迟,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7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对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905.38万元。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2026年度与珠海海胜能源有限公司、龙口胜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6,600万元,其中出售商品、提供劳务预计2,000万元,采购商品、接收劳务预计4,600万元。2025年度实际发生金额为1,548.10万元。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强财务稳健性,降低国际业务和外币贷款中的汇率波动风险,拟在12个月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期权等,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0,000万美元,授信占用规模不超过3,000万美元,使用自有资金。公司已制定相关管理制度,明确内控流程,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该业务基于真实业务背景,不影响主营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2026年度商品套期保值业务,旨在防范国际能源价格波动对公司天然气采购与销售业务的不利影响。交易品种包括BRENT原油、JCC原油、JKM天然气、Henry Hub天然气、TTF天然气等,使用期货、远期、掉期、期权等工具。授权有效期内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8,000万美元,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4,750万美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公司已制定《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明确内控流程与风险控制措施,确保业务与经营相匹配,不以投机为目的。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2026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旨在增强财务稳健性,降低国际业务和外币贷款中的汇率波动风险。交易品种包括美元、欧元等币种,工具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任意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0,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授信占用规模最高不超过3,000万美元,可循环使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该事项已经董事会相关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2026年度商品套期保值业务,旨在防范国际能源价格波动对公司天然气采购与销售业务的不利影响。交易品种包括BRENT原油、JCC原油、JKM天然气、Henry Hub天然气、TTF天然气等,使用期货、远期、掉期、期权等工具,在场内或场外市场进行。预计任意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8,000万美元,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4,750万美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该事项已获董事会相关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已制定《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并提出多项风险控制措施,提示存在极端行情、资金、内部控制、技术、交易对手违约及系统性风险。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申请合计667,355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为此提供累计不超过38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胜通新加坡提供不超过19,00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131,469万元)担保额度,用于其购买LNG及开展套期保值交易。上述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511,46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44.60%。该事项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显示,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9,835.00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4,366.80万元。2025年度投入募集资金项目382.59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905.38万元,部分闲置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30,000万元及现金管理17,300万元。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方式未发生变更,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及节余资金情况。公司已按规定披露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无违规情形。
胜通能源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显示,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4,366.80万元,其中2025年度投入382.59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905.38万元,另有17,300.00万元用于结构性存款,3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按规定开设专户并签署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使用合规,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情况。会计师事务所及保荐机构均认为资金使用规范,信息披露及时准确。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专业资质和执业能力,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对其独立性、专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并在审计过程中保持沟通,认为其审计工作规范有序、客观公正,按时完成了审计任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专项说明。根据审计结果,汇总表所载信息与审计的财务报表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无显著差异。该说明基于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程序,未执行额外审计工作。本专项说明仅用于年度报告披露,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披露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上市公司与其子公司之间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涉及海南胜远能源有限公司、龙口市蔚蓝石化销售有限公司、莱州胜通能源有限公司。2025年初往来余额571.27万元,年度累计发生25,573.05万元,偿还25,489.90万元,期末余额654.42万元。所有往来款项均列为非经营性往来,形成原因为资金往来款。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占用情况。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5,532,916,429.25元,同比增长17.7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408,406.88元,同比扭亏为盈,增长208.9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91,326,091.87元,同比增长195.17%。资产负债率为13.33%,同比下降4.41个百分点。资产总额1,712,599,788.39元,较年初下降4.37%;负债总额228,343,225.07元,较年初下降28.12%。
2025年,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严格履行职责,全年召开六次董事会会议和三次股东大会,审议包括年度报告、利润分配、关联交易、担保额度、章程修订等多项议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53,291.64万元,同比增长17.76%;归母净利润1,840.84万元,同比增长208.98%。LNG贸易业务收入547,111.04万元,同比增长18.58%。董事会推进公司治理规范化,修订多项制度,加强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2025年度在任独立董事闫建涛、张德贤、杨冰及离任独立董事罗进辉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经核查,上述人员未在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单位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四位独立董事均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性自查报告,确认自身符合任职独立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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